为优化我县高中教师结构,充实县一中教师队伍,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大同县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的实施方案》,现就大同县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大同县高中教师,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方便考生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计划及待遇
1. 招聘单位:大同县一中
2. 招聘岗位:生物教师、语文教师、历史教师、政治教师、物理教师、体育教师
3. 招聘计划:10人(生物教师2名,语文教师2名,历史教师2名,政治教师2名,物理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
4. 招聘人员待遇:此次公开招聘的大同县高中教师,属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同等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5. 依据招考标准、考生报名情况和考试成绩,经招聘领导组集体研究,可对招聘计划进行调整。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全市,以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二本A类)及以上毕业生为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2. 具有大同市范围户籍,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3. 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2月28日后出生)。
4. 具有两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全国承认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二本A类)及以上学历。
5. 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6. 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 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 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 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照相的方式。报名时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报。报考人员须支付报名费壹佰元。
2. 报名时间: 2013年 2月18 日至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大同县政务审批中心大厅(大同县西街水务局大楼一层)。
3.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由领导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逐项审查。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以上证件须原件与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相片3张,能证明有两年教学工作经历材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报名结束后,由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审验报考人员的学历,确系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二本A类)及以上学历视为正式报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4. 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这一竞争性开考比例,原则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5. 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者取消报考资格。
五、笔试
1.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在大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tx.gov.cn)和大同县电视台公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
2. 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
3. 考试方式
笔试按照人事考试规范化的要求,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场、考号随机编排。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 计分方法
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以上学历者免笔试,直接进入教学能力测试(本人愿意参加笔试的,也可以参加笔试,如参加笔试,计分方法与其他参加笔试考生一致)。其他考生需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方式。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到低排序,与报考相同岗位免笔试考生合计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教学能力测试,参加笔试考生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按笔试成绩进入教学能力测试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教学能力测试)。教学能力测试前,如有个人自行放弃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递补。如达不到教学能力测试比例,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领导组批准后,比例可适当放宽。教学能力测试开始后,如遇考生缺考,使该岗位不能形成竞争的情形,该岗位考生仍正常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其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于本场次教学能力测试平均成绩,可以进入体检环节,等于或低于本场次教学能力测试平均成绩的予以淘汰。
笔试成绩及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经审定后在大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通知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
六、教学能力测试
1. 领取教学能力测试准考证和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时在大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一并公布,大同县公开招聘县一中教师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通知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
2. 教学能力测试方式
教学能力测试按所报专业分组进行,采用讲课的形式,每人备课时间为60分钟,讲课时间20分钟,教材使用大同市2012—2013年度现行高一年级教材,教学能力测试考官按岗位需求确定有关专家组成,试题由专业命题机构或考官集体研究命制。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由各考官独立打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根据剩余考官打分多少,算术平均计算教学能力测试得分。
免笔试考生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排序,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排名进入所报岗位拟招聘人数内的,作为体检人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未进入所报岗位拟招聘人数内的淘汰(如免笔试考生与参加笔试考生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相同,免笔试考生优先),空缺名额根据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的3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70%之和排名依次递补,如参加笔试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视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七、体检
教学能力测试结束后,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的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期间对体检区域和考生实行封闭、编号管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阶段。考察由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生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提出合格与否的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
考察结束后,从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审定后,在大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大同县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办理入编、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提出意见,报招聘领导组同意后,不予以办理正式入编、聘用手续。
十一、有关事项
1. 本次招聘工作,由大同县公开招聘县一中教师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
2. 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3. 本公告在大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县电视台同时发布,由大同县公开招聘县一中教师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大同县人社局办公室 0352-8019465
监督电话:大同县纪委办公室 0352-8012207
大同县公开招聘县一中教师领导组
2013年 1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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