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应聘者按照所报学科参加文化知识笔试。
(1)笔试科目:各乡镇农村小学招聘教师笔试按岗位考试,考试内容为高中的语文、数学、体育、心理健康现行教材(必修)。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均为100分钟。
幼儿园招聘教师考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三部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10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在县教育局办公楼公布。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县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满分为100分。
小学教师面试要求:
(1)有较强的口语表达能力。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课节的试讲内容。
(3)教学目的明确,重点突出,条理清楚,教学方法得当。
(4)板书工整,布局合理。
幼儿园教师面试要求:
幼儿园教师面试内容包括4个方面:幼儿舞蹈创编及表演、绘画、视唱并钢琴演奏、讲故事。
应聘者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后另行通知,笔试时报考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后第二天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查询。
(五)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1:2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五、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计入个人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辽宁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职位,其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
拟聘人选确定后,由黑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录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工作人员,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录用五年内不准调离农村小学教师工作岗位。
九、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行为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经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黑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