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2015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补充长效机制的意见》(宛政办[2010]122号)和《方城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方政办[2015]5号)精神,结合我县2015年度教师需求情况,经县政府研究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0名。现就做好教师招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毕业生就业为目标,公开招聘一批高素质的优秀毕业生到我县高中和职业中专任教,缓解我县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实行定岗招聘。招聘计划直接确定到校、到学科,采取按岗位报考,按岗位划定分数线。
4、实行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学校、学科)及数量
(一)普通高中14名。
1、县一高中8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2名,化学1名。
2、县五高中6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 2名,历史1名,物理1名,政治1名。
(二)机电职专6名。其中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计算机1名,机电技术应用1名,旅游管理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热爱方城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3、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5、本科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无违法违纪行为。
7、未正式就业人员。
(二)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条件
1、报考普通高中和机电职专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学科的教师:
(1)学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一批毕业生;或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师范类专业本科二批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专业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一批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二批毕业生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
(3)资格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一批毕业生不受教师资格证条件的限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二批毕业生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2、报考机电职专计算机、机电技术应用、旅游管理专业课的教师:
(1)学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一批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二批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
(2)专业条件:
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软件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机电技术应用专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技术教育。
旅游管理专业:旅游管理。
(3)资格条件:不受教师资格证条件的限制。
(三)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我县的特岗教师;
2、曾经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等或正被立案审查的;
3、曾经参与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其他不适合在教育岗位工作的。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优惠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一批毕业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加5分。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7月29日。
(二)报名地点:方城县人事考务中心(县人社局西楼服务大厅)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4、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暂未办理就业报到证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
5、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能够证明一本或二本毕业的原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学籍档案存放单位提供的未就业证明1份;
9、1寸近期(10日内)免冠彩色照片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