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8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由县招考办委托第三方统一命题、制卷、阅卷等,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的60%。
笔试除职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只考综合知识外,其他学校由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相结合,内容由专业知识(占70%)和综合知识(占30%)两部分组成。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学前教育教师笔试内容为1、大专幼教专业教材;2、3—6岁儿童发展指南;3、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4、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在职人员持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可递补两个名次)。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人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所有同类试题参考人员的平均成绩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如果某类试题只有1人参加笔试,则对该招聘岗位计划予以取消。整个资格复审由相关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
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通知,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通知,本人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形式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40%计入总成绩。
4、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凭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均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同层次按拟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也一样,则提交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3、若体检不合格者,由本人书面申请可复查1次。复检不合格者,则取消考核(政审)资格,不再递补。
4、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期间,被考察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个人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1、根据招聘工作程序分阶段按规定进行公示。
2、拟聘公示,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同学科和同层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择岗确定拟聘人员,并通过遵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上报遵义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在聘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的岗位进行办理,不允许调换,若考生不签订聘用合同或不服从聘用的,作自动弃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首聘应签订三年及以上聘用合同。
3、报考本县多岗位者,如都符合聘用条件,则按第一次报考的岗位进行聘用。
4、凡体检、政审和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招聘过程中,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考生注意事项:
(1)公开考试招聘期间,有关事宜将在“遵义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zyx.gzxbm.cn)公布,因考生未认真阅读简章或未按要求留意发布的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
(3)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需带上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考生证件不齐全,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有关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遵义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 (http://zyx.gzxbm.cn),不再另行通知、提示。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20个工作日内登录“遵义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 (http://zyx.gzxbm.cn)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本人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复查本人成绩,复查只核对分数合计。
(5)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zyx.gzxbm.cn)公示。
联系电话:0851-27222381
监督电话:0851-2722217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姚老师:18685021025)
十一、本《简章》由遵义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遵义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遵义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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