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第一中学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为满足高中扩招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解决教师缺编问题,经县教育局批准,我校面向全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招聘县内在职优秀中学教师,充实我校教师队伍,进一步优化我校高中教师队伍人员结构,提高整体素质。
二、招聘对象
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县内在职初中、高中教师,特岗教师服务期须满3年方能报考。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高中教师4名,招聘学科如下:
学科 |
招聘教师数(人) |
备注 |
语文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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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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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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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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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
(二)专业技术条件
应聘者要求必须是县内在职公办初、高中教师,具备师范类本科(二本)及其以上学历(若是专升本,专科与本科须为同一专业,报名时须带上专科、本科毕业证及其复印件),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所报考的学科必须一致,任教三年以上(含三年)。
(三)年龄条件
应聘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任教期间获得县处级及其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或是参加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年龄放宽到38岁(1977年7月31日后出生)。
(四)其他条件
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具备办理教师资格证规定身体素质要求的,不予聘用。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高中教师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成立砚山县一第中学高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聘考核方案,统筹安排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测试、审核聘用等各项工作。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时间:2015年7月14日—2015年7月20日。
(二)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21日。(截止时间:2015年7月21日17:00以前)
(三)报名地点:砚山县第一中学校长办公室(第一教学楼3楼)
(四)报名要求:
1.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本人填写《砚山县第一中学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核聘用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与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本人承担。
六、应聘考核
(一)考核时间
应聘考核时间为2015年7月23日、24日:
1.2015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在县民族中学组织笔试,应聘者自带身份证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
2.进入面试的应聘者,于2015年7月24日上午7:30持身份证到砚山县第一中学校长办公室集中,说明面试考核要求,未按时报到者视为弃权。
(二)考核内容
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学科高中知识(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每学科按招聘岗位数1:2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含60分)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15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
面试:
抽取应聘学科高中必修教材课题说课(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2015年7月24日。
(三)考核成绩的计算
考核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
七、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者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依次录用,竞聘综合成绩并列的,以说课成绩高者入选,综合考核成绩达不到70分者不予聘用。聘用对象确定后于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8月2日进行公示,共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县教育局函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人事调动和工资转移手续。
招聘工作结束后,若学校本次招聘的学科因人员调出造成该学科教学工作不能正常运转的,学校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至低顺延增补聘用,但综合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八、监督管理
整个招聘工作在县教育局和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对在报名应聘中弄虚作假的应聘者,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核成绩和聘用资格。
本招聘公告由砚山县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6—3122164
监督电话:0876—3127440(县教育局监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