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戚墅堰实验中学2015年公开招聘代课教师简章
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代课教师5名,简章如下:
一、招聘计划
学科 |
初中语文 |
初中数学 |
初中英语 |
初中历史 |
高中体育 |
人数 |
1 |
1 |
1 |
1 |
1 |
二、招聘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心健康;
2. 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有相应学科(专业)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3.计算机及普通话符合学科要求;
4.有两年以上(包括两年)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或获得过市、县(区)级以上教育教学方面奖励荣誉者优先;
5.如无合适人选将空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5日—2015年8月5日
2.报名方式:
符合招聘条件可自行下载《戚墅堰区中小学临时代课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填好后与下面材料一并发送至czqszxb@163.com。
必交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个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
选交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两年以上(包括两年)从教证明、获奖证书、
职称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通过者学校将电话告知。
(三)考试方式
1.第一轮考核:
内容:面试、专业技能等考核
2.第二轮考核:
内容:课堂能力考核
按百分比核算成绩。其中第一轮考核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第二轮考核分值为100分,占总分的60%。
(四)考核人员
由学校组织相应学科骨干教师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
(五)公示报批
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的要求,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将拟定的聘用人员名单报区教育文体局审核同意后在校园网的外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监督与管理
公开招聘工作,必须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经区教育文体局核定的代课教师均由区人事劳动保障局统一扎口管理。
监督举报电话:0519-89856397
0519-89856198
0519-89856180
常州市戚墅堰实验中学
2015.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