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的通知
一、资格复审时间:7月13日(周一)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平阳县教师发展中心(昆阳镇昆鳌路287号)
三、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
四、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参见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阳县教育局《关于2015年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平教〔2015〕116号)精神。
1.下载打印的《平阳县2015年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教师确认表》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或户口迁出底册)原件、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考生还需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全日制师范生证明原件;国外学历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5.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温馨提醒:请仔细阅读文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录取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2比例划定进入资格复审,如果出现有考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有可能进入递补的考生也请在7月13日前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特别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考生所需要的全日制师范生证明,我们将于复审后的一、二天内电话通知。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教育局
2015年7月7日
2015年平阳县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名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