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
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共公开招聘36名。具体招聘职位和名额详见附件2。
(四)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2、年龄条件
应聘者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学历及专业要求
应聘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相关专业要求详见附件3。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县内全供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和聘用几个步骤进行。
1、信息发布
通过桐柏网、桐柏政务公开网、桐柏电视台、张榜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10日下午6:30(周六、周日正常上班)。
地 点:桐柏县人力资源市场大厅(文化路东段)。
咨询电话:0377--68210939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现场照相和采集信息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持以下有关证件:
(1)未就业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执业(从业)资格证、职称证等证书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2)已就业的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学位证、执业(从业)资格证、职称证等证书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3)在我县服务的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条件的考生,由相关部门严格审核认定后出具证明材料。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规定1:3比例的,相应核减该招聘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3、笔试
笔试采取异地出题,异地改卷。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加10分。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异地出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个性特征。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增加名额一并进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政审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
政审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6、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本实施方案由桐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桐柏县2015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附件2:桐柏县2015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3:桐柏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要求
附件4:桐柏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桐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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