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若总成绩最后一名分数并列,依次按面试、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并列人员,以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学科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1年修订)》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不包括只允许当场复检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并列人员,以笔试中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依据考试总成绩和志愿进行分配。
对考察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经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聘用。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书办理审批手续。
(六)聘用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在编在岗教师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合同期限5年,违约责任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约定。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学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合同期满,视工作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
招聘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安排,五年内在所属学校教育集团和区内集团之间至少交流一次,每次不低于一年。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1、成立组织。成立2015年蚌埠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经费保障。设置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利开展。
3、严肃工作纪律。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如发现应聘人员不属公开招聘对象或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以及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将予以取消聘用资格或给予纪律处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将给予纪律处分。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以上招聘公告同时在蚌埠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bbjjkfq.gov.cn/web/index.aspx)、蚌埠市人事考试网(http://ks.ahbbhrss.gov.cn/web/)、蚌埠教育网(www.bbjy.com)、经济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bbjkqjyw.com/)上公布。关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请及时登陆以上网站查询。
招聘教师咨询:
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蚌埠城市之门608室)
咨询电话:0552——3188704,0552——2056631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招聘教师举报电话:
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0552——3183516,
本次招聘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六、本公告解释权在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蚌埠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6月25日
附件:1、2015年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岗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