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体检通知
根据《2015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经过笔试、面试等程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相关人员于6月28日(星期日)上午7:15时前在集美区人民政府大院(集美区岑东路168号)集中,请注意体检前一日24时后禁食禁水,体检费用自理(中小学约400元、幼儿园约470元左右),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个人1寸免冠相片1张。
2.怀孕需分娩后体检的,请于6月26日下午5:00前提交医院证明、相关检查报告单及缓检申请至集美区教育局504室(集美区岑东路168号)。
无关人员不得跟随,否则以作弊处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6683358
附:体检名单
集美区教育局
2015-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