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雁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简章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4〕10号)精神,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缓解部分学校学科教师紧缺难题。经区政府批准,雁山区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学科中小学合同制教师以充实教学一线。为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简章,现予发布。
2015年雁山区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合同制教师13名:英语教师8名、信息技术教师2名、体育教师1名、艺术教师2名。(详见《2015年雁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合同制教师计划表》)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七)其他:
1、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5年7月31日为界。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5年雁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合同制教师实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现场报名请直接到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203室报名(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山街93号。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0773-3552261),网上报名请按《报名登记表》上规定的途径报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在报名前自行在雁山教育信息网(http://glys.gljy.cn/)公告栏下载打印《2015年桂林市雁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现场报名交纸质材料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网上报名上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电子照片)并如实填写。
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7月31日(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雁山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核合格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按自治区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取专业面试费50元。
经初审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选名单于2015年8月4日在雁山教育信息网公告栏(http://glys.gljy.cn/)公布。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8月6日—8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具体资格审查安排详见公告。
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15年雁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合同制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二份(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
2.考生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应届大学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历届大学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有职称的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时,考生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等)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四、专业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面试采取专业面试(说课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将在雁山教育信息网公布。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五、体检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最新修订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体检时间另行确定。
(三)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如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医院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由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自然淘汰,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本简章招聘人员的体检工作,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考核
时间待定,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聘用
(一)拟聘人员名单在雁山教育信息网(http://glys.gljy.cn/)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举报有违反本《简章》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已办理了招聘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雁山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决定,解除聘用。
(二)经公示无异议和异议无效的,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聘期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
(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2500-2800元/月,按国家相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
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相关工作程序要求参加招聘的按弃权处理。本次公开招聘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雁山区教育局不举办或者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社会上的各种面试培训活动均与本简章招聘工作无关。
本简章由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73—3553019)、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73—3552261)负责解释。
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
2015年6月17日
附件:2015年雁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合同制教师计划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