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笔试科目、范围与分值
笔试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和《专业知识》四个科目,总分为25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笔试成绩满分各为5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设高中、初中、小学幼教三个层次命题;《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设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四个层次命题。考试范围参照曲靖市教育局编写并在“曲靖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布的各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务工作由曲靖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宣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宣威市的考务工作。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入闱封闭完成。
(1)笔试时间:2015年7月17日上午9:00-11:30考《教法技能》、《专业知识》,下午15:00-17: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5年7月28日在规定网站公布。如考生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7月29日至30日向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二)政策性加分
1.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照《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详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ynqjrs.cn/)规定办理。
2.办理时限:
(1)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7月15日(考生领取准考证)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逾期不再办理,责任自负。
(2)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后,填报《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于2015年7月23日前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复审后办理加分手续,由宣威市教育局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3.笔试结束后,资格复审、考核、体检、选岗等后续招聘程序均在规定网站上公示,不再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关注规定网站,按时参加后续程序,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后果考生自负。
(三)资格复审及要求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若笔试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数的,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并列的则以《教法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人选,若《教法技能》成绩又相同则以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若教育心理学再并列则以学历(以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为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则以师范类毕业生优先,若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并在规定网站上公示。
2.资格复审主要是对照岗位条件信息,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考生须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资格复审时间:8月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地点:宣威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未就过业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过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与原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证明书》或其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时间必须在7月1日以前)、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不按时参加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招聘岗位专业有限制的,应聘考生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按照《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进行确认,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或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3.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并列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若《教法技能》成绩又相同则以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若再并列则以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若教育心理学再并列则以学历(以报名时提供的学历为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则以师范类毕业生优先,若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按规定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复审结束后须将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考生须按规定向宣威市教育局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招聘考试。
4.考生在应聘前可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自我查验,查验不到的考生向省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学历认证。留学人员必须取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四)考核、体检
1.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宣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在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及拟录(聘)用人员,并在规定网站公布。并由宣威市教育局组织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2.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宣威市教育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宣威市教育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因自愿(自动)放弃考核、体检或考核、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并按规定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公示和录(聘)用
1.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宣威市教育局组织选岗,选岗按岗位层次、学科,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以抽签的方式来确定选岗顺序。
3.选岗结束后,由宣威市教育局、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4.被录(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5.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宜录(聘)用情形反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并按规定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因个人原因放弃录(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前3天,向宣威市教育局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招聘考试。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宣威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同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八、本方案由宣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0874-7123559
监督电话:宣威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0874-7162194
宣威市教育局纪委办公室0874-7123686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6189648
附件:宣威市二○一五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威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