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音乐、美术和体育教师职位需加试特长展示,测试时间:2015年7月20日,测试地点另行通知,测试内容:美术职位:第一项静物素描(120分钟完成);第二项中国画、毛笔书法、手工制作(由考生在上三项中自选一项,90分钟内完成);以上两项各占50%。音乐职位:在声乐、器乐、舞蹈中由考生自己任选一项为主项,在剩余两项中另选一项为副项;主项占成绩的60%,副项占40%。体育职位:队形、口令为主项,在田径、球类二项中由考生自己任选一项为副项;主项占成绩的60%,副项占40%。幼师职位:在歌曲表演、舞蹈、简笔画中任选一项为主项,在剩余两项中另选一项为副项;主项占成绩的60%,副项占40%;特长展示所需的材料与工具自备。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炎陵县教育局负责,幼师、美术、音乐和体育职位按笔试成绩×30%+特长展示成绩×40%的笔试成绩(折合)分职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审核名单,其它学科根据笔试成绩分职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按应聘同一职位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告,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核时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匹配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不能提供证书原件和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技能测试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1)技能测试内容:技能测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相应专业现行教材。具体内容由考生在考前40分钟抽签决定,测试时间为10分钟。
(2)测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告。
4、成绩合成:
(1)幼师、音乐、体育和美术教师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折合成绩(笔试成绩×30%+特长展示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
(2)其它教师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
所有职位所有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但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确定入围,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1、体检:入围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体检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和人社局指定医院进行。
2、考察: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炎陵政府公众信息网、炎陵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炎陵县教育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的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等手续。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31-22036202(炎陵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
0731-28681082(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0731-22979560(炎陵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0731-22371005(炎陵县监察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公告附件一:2015年炎陵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xls
炎陵县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