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优秀教师公告
为提前抢聘优秀教育人才,积极争取优秀高校毕业生加入我市教师队伍,提升我市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中共江山市委、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发[2013]42号)、《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试行)》(市委办[2007]10号)和《关于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补充意见》(江组发[2008]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部分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江山中学:数学1人、技术1人,共2人;
2.滨江高中:数学1人、技术1人,共2人;
3.其它中小学:中小学语文8人、中小学数学6人、中小学英语3人、中学社政4人、中小学科学3人、中小学体育2人,共26人。
二、招聘时间和地点:2014年12月13日,在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及免费师范生专场双选会现场招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优秀的在职教师。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3.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内(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的年龄要求在32周岁以内(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优秀的在职教师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内(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应聘者应在2015年8月1日前取得不低于报考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或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报考学科要求与所学专业对口或与所取得的教师资格相符,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本次报名由江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到浙江师范大学现场招聘,接受应聘者现场报名。应聘者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提供学历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明、身份证和成绩业绩材料各1份,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证明或就业协议书报名。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2.筛选。原则上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3:1及以上的,方可开始组织招聘;报名人数较多的学科,可根据学习成绩及在校表现情况等进行初步筛选,筛选时以《江山市2015年提前招聘教师筛选打分办法》进行打分,根据招聘计划按不大于5:1的比例,从高到低筛选参加测试名单,筛选分不计入总分。
3.笔试和试讲。江山中学、滨江高中教师招聘,原则上须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名单,组织进行试讲,笔试和试讲总分各为100分。经过笔试和试讲的,不再组织面试。
4.面试和技能测试。除江山中学、滨江高中外的其它中小学教师招聘,按筛选名单进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分(60分)的不予录取。中小学体育学科除面试外还需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总分100分。
5、预录取。江山中学、滨江高中教师招聘按笔试、试讲成绩以1:1的比例合成总分,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其它中小学教师招聘根据招聘计划,以面试分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有技能测试项目的,以面试分和技能测试分1:1的比例合成总分,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
若总成绩相同,参加笔试的以笔试分数高者排位靠前;没有参加笔试的其它中小学教师岗位以筛选分排名高者靠前,有技能测试岗位的以面试分数高者排位靠前。
6.实习。所有预录取人员均须到我市学校参加不少于1个月时间的随班实习,实习学校和时间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实习情况作为考核录取的重要内容。
7.体检。所有预录取人员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
8.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以及实习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后,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9.公示。根据招聘计划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等结果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在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山教育网上公示。
10.签约。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就业协议书》。
11.资格复审。2015年7月,对签约人员的各类证件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没通过的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
12.报到。对于资格复审通过的毕业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已明确安置学校的毕业生可由安置学校确定报到时间或实习时间。
五、其它事项
外出招聘教师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两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