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笔试成绩,分学校类型、学科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分带进)。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靖江人才网、靖江教育网上公布。
2.对面试人选,由靖江市人社部门、市教育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2015年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
(2)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已就业人员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3)留学归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国家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5)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二)的人员还须提供任教满五年的证明(包括幼儿园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任幼教满五年的证明、缴纳社保的证明、与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学校类型、学科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人员于2015年7月21日:8:30~17:30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靖江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领取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费100元/人。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并在报考同学校类型、学科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答辩、说课答辩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形式,其中:计算机、音乐、美术、体育、幼教、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汽车运用与维修、焊接技术及自动化岗位采用说课答辩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其余岗位采用说课答辩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采用说课答辩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的岗位,说课答辩、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七)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后的考生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生的综合成绩在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上公布。
(八)体检
按学校岗位种类,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并在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上公布。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上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靖江市教育部门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2015年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教类教师岗位的人员除外)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材料的取消考察、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及取消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公示无异议者,参加公开选岗。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递补。
(十一)公开选岗
入围选岗考生须按时由报考者本人参加选岗,根据所报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一次性选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与所报岗位相对应的一所学校(幼儿园),当场选定,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递补。领取《选岗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在公示拟聘用名单阶段同时公布。
(十二)聘用
拟聘人员在公开选岗后,由靖江市教育部门按《泰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职业学校岗位的,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如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职业学校岗位的拟聘人员在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靖江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由靖江市人社局、靖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118220(靖江市教育局)
80292126(靖江市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9181616(靖江市监察局)
靖江教育网:www.jsjjedu.com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jhrss.gov.cn
附件:1.靖江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靖江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靖江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靖江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