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
教师岗位测试的《专业知识》内容为《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学方法概论、教育法律法规等)。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测试的《专业知识》内容为各报考专业所需的专业知识。
具体测试的《专业知识》内容见《许昌市2015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计划》。
(2)考试时间:2015年7月19日9:00至11:00测试《公共基础知识》,14:00至16:00测试《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
笔试考务工作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未就业人员提供)、在职人员需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家教育部或省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面试资格确认的相关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空缺人数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不同的面试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方法进行。
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或说课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
六、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合法婚姻和怀孕证明)。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各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许昌毕业生就业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uchang.gov.cn)、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c.lss.gov.cn)、许昌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xcbys.com)、许昌人事人才网(http://www.xcrcsc.gov.cn)、许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xcrskszx.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许昌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报名前期咨询电话:0374-2337026、2332618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374-8381000、6097000
附:《许昌市2015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计划.xls》
中共许昌市委组织部
许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