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西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5]1号)精神和《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晋教人[2011]3号),为深入实施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切实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现就做好2015年全省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5年,我省拟招聘特岗教师1620名,其中国家特岗教师1600名,省特岗教师20名。各设岗县分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山西毕业生网公布的设岗县设岗学校分学科特设岗位招聘信息。
二、招聘对象、条件、程序和办法
按照《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修订)》的规定执行。其中,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9号)规定,特岗教师招聘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同时,为保证农村急需的音体美学科和村办小学、教学点教师的补充,对于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其笔试成绩合格线控制在50分,其他岗位合格线控制在60分。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本次报名及初次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互联网提交报名资料、查询初次资格审查结果。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1日—17日9:00-17:00(双休日系统不接受报名)
2、报名网址:山西毕业生网(www.sxbys.com.cn)
3、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6月12日—18日
4、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时间:2015年6月12日—18日
5、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对在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各设岗县负责审查报考本县特设岗位应聘人员的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照片不符合规格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笔试、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报名时,限报一个县一所农村学校的一个岗位。其中,偏远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办学条件较为艰苦,考虑到安全和生活问题,应提示其慎重自主选择。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以修改所报特设岗位及个人信息,各设岗县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应聘人员所报特设岗位及个人信息不得更改。应聘人员报名、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个人照片必须是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彩照(红底或蓝底)且符合网上报名所提示的规格和要求,凡用手机拍摄或有景物背景的照片均为不合格。
(3)报名期间,山西毕业生网每两天公布一次空岗名单,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选报时参考。
(4)有关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设岗县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登录山西毕业生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5)从2015年起,我厅将建立特岗考试考生诚信记录档案。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参加考试,如实在无法参加考试请于6月21日前向本县(区、市)教育提出书面说明,无故缺考考生信息将计入考生特岗考试诚信记录,2年内不允许报名参加我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二)考试
1、笔试时间:2015年7月5日上午。考生从6月26日开始至6月30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面试时间: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市即可组织面试。全省面试工作于2015年7月26日前结束,各市参照结束时间自行确定各自面试时间。
3、考试注意事项
(1)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是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2)笔试时,监考人员必须严格审验参加笔试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无身份证人员须提供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3)面试时,市和各设岗县必须派专人严格审验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的准考证、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备查)、网上报名登记表原件(留存备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三支一扶中支教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交的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前,必须严格审验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体检及递补
按《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修订)》的规定执行。
(四)公示拟招聘特岗教师名单
1、各设岗县教育局于2015年8月3日前将《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拟招聘特岗教师一览表》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后于8月4日前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2、省招聘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各设岗县上报的拟招聘特岗教师名单,于2015年8月5日—11日在山西毕业生网予以公示。
(五)集中培训和认定教师资格
各设岗县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特岗教师进行岗前培训,特别要注意做好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培训结束后,对取得培训合格成绩尚未认定教师资格的拟招聘特岗教师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培训工作要求在8月下旬前完成。
(六)签订聘用合同和上岗任教
8月下旬前完成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到设岗县报到等事宜。具体时间由设岗县确定并通知拟聘特岗教师。
四、招聘工作要求
1、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工作力度,选派政策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和《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修订)》、《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做好招聘特岗教师的各项工作,认真落实特岗教师的相关政策,确保招聘的特岗教师于今年秋季中小学开学前到校任教。
2、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3、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中关于特岗教师招聘经费的统筹办法,安排好今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专项经费,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招聘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反馈。
附件:2015年山西省国家特岗计划分配表.xls
2015年山西省省级特岗计划分配表.xls
2015年山西省特岗教师考试不参加考试情况说明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