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资格审查后,无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确定面试人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惠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六、面试
1、面试具体日期、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内容
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职业学校专业岗位(除语文、英语、音乐、学前教育)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
职业学校(语文、英语、音乐)、初中、小学岗位的面试包括现场面试和说课两部分,现场面试占20分(内容涉及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基本能力),说课占80分,时间共计10分钟。
学前教育(含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岗位包括说课和技能测试两部分。说课满分为40分、技能测试满分为60分。技能测试内容为简笔画和视唱(或现场编舞),简笔画满分为30分(自带画板及用品),视唱或现场编舞(二选一)满分为30分。说课、视唱(或现场编舞)测试时间共计10分钟,简笔画为20分钟。
说课用教材:职业学校使用高中相应学科教材;初中、小学岗位均使用初中现行教材;学前教育使用幼儿园大班教材。考生不准自带教材及相关资料。
七、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以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将进一步精确总成绩小数位数直至能排出先后名次;若还不能排出先后顺序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先后顺序;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根据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惠民县教育信息网站公布。
八、考察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有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被考察人员应在考察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留复印件)、户口簿及档案,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因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惠民县教育信息网站公布。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惠民县教育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同一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进行选岗,选岗具体时间在惠民教育信息网站公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文件规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十、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市惠民县教育信息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简章由惠民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惠民县教育局:0543-5351640
惠民县人社局:0543-8197098
监督电话:
中共惠民县委组织部 0543-5321482
惠民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