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内容:相关职位专业综合知识。笔试由新田县教育局按程序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新田县教育局改报其他职位。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新田县教育局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办法:根据笔试成绩,面试人数与各职位招聘名额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按比例名额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因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或差额的情况,有可比成绩的,考生相同科目笔试成绩要达到该科目(同试卷)参考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没有可比成绩的,笔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为说课,说课内容为所报学段的相关学科教材的某一章节,采取先备课后说课。备课时间为25分钟,说课时间为15分钟。教材所用版本为新田县中小学校正在使用的最新版本。
(五)成绩合成与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前两位小数。同一职位按比例名额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若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以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因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或差额的,有可比成绩的,考生的成绩须达到该科目组(同内容、同评委)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作为体检对象;没有可比成绩的,面试须达到60分(总分10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等额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实施办法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弃权。
(七)考核
体检合格确定为考核对象,由新田县教育局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组织实施,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空余名额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各职位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签订《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因体检、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工作纪律与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违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相关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加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各类人事考试。
4.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新田县政府网、新田教育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事宜,由新田县公开招聘中学教师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解释。
简章事项以本次刊登为准。
咨询电话:新田县教育局人事股0746-4716766。
新田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