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因我县教育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集中笔试,按职位要求分别面试、体检、考核、入编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共95人,其中A类职位5个17名,B类职位11个38名,C类职位8个40名。详见《新田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班主任工作能力;
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口齿清晰;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30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或研究生学历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报考本次公开招聘任何职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6.近三年内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招聘录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国家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
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新田县政府网、新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新田教育网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3日--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地点:新田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746—4716766)。
2.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以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校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及普通话二等乙级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复核时间最迟不超过2015年6月30日。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与中小学教育科目相关的专业统称师范类专业。
(3)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条件认定参考《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新田县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公开招聘简章》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一旦进入面试环节,即不得无故、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核和录用资格,以免浪费考试资源。
(5)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3.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明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新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