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把好教师“入口关”。经研究,决定在温州市公开选调一批中小学、学前教育教师。为规范有序地做好选调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岗位及名额
序号 |
岗位学科 |
计划数(名) |
学历专业及要求 |
1 |
初中科学 |
1 |
具体要求见选调条件 |
2 |
初中历史与社会 |
1 | |
3 |
小学语文 |
4 | |
4 |
小学英语 |
1 | |
5 |
学前教育 |
1 | |
合 计 |
8 |
二、选调对象范围
温州市(含各县市区)公立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的公办教师。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符合《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要求,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病史。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
(四)年龄要求:男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女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的学科骨干教师、教坛新秀、教坛中坚、名教师、名班主任、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年龄可放宽为男教师43周岁,女教师38周岁。
(五)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或师范类专科学历。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报考中学教师岗位,要求中教一级及以上职称;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小教一级及以上职称;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要求幼教一级及以上职称。
(七)持有相应的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具备上一级教师资格可以报下一级相应学科的教师岗位。
(八)从事相应专业教学工作满3年(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31日);2012、2013学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5年6月11日—6月12日,上午8:30—11:20,下午2:00—4: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滨海园区明珠路850号)二号楼会议厅。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人员统一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函件报名。报名时需本人签字确认,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并提供以下材料(见表格):
姓名 |
序号 |
报名时提供的材料 |
1 |
开发区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1) | |
2 |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
3 |
本人户口簿原件(或户口迁出底册)和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与本人登记所在的一页); | |
4 |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
5 |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
6 |
近照一寸免冠彩照3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 | |
7 |
单位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其报考证明。 | |
8 |
2012、2013学年度专业技术考核表(合格及以上等次)。 | |
9 |
报考相关证明材料。(中层、班主任任职经历等) |
(四)组织选调考试:
领取准考证及笔试、试课的时间和地点均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网址:www.wetdz.gov.cn)及开发区文教体网站(网址:www.wzkfqwjt.cn)上另行通知。届时凭本人身份证前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1.报名参加选调人数与公开遴选职位的比例不低于2:1,低于2:1比例的,则由开发区文教体局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联合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
2.组织笔试、考核量化和面试,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满分100分)成绩×30%+考核量化成绩(满分100分)×2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量化考核计分方法见《2015年跨区流入教师考核量化计分办法》,面试采取说课或试课形式。面试原始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合格者,不予以选调。
3.根据笔试(满分100分)成绩×30%+考核量化成绩(满分100分)×20%合计得分高低,按照1:2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凡在试课前三天,如有自动放弃入围试课并已签订放弃协议书的,其空缺名额依次予以替补。
4.笔试、考核量化和面试工作由文教体工作局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察室、人力资源局全程监督和指导。
5.考察与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根据面试得分高者,择优确定考察人选),按照选调名额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由区人力资源局、文教体工作局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费自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考察中发现有严重违法违纪的,取消选调资格,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6.公示:根据考察与体检结果,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经区人力资源局、文教体工作局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7.拟选调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选调手续。拟选调对象须在2015年8月底前到落实的学校报到,逾期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放弃资格后空缺名额,按1:1比例依次替补,并在9月底前办理选调手续,逾期视为自愿放弃替补资格。办理选调手续后,与学校签订五年服务期合同,在服务期内一般不得要求流动。
8.咨询电话: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综合人事处:86999921、 85851615。
附件:1.开发区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2.2015年跨区流入教师考核量化计分办法
附件下载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