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15年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领取面试通知书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15年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2014年市教育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三次公招取消的岗位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其他岗位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另外,岗位编码为1010303、1010602、1010802、1010803、1010809、1010811的6个岗位,可按后续程序进行招聘,但其考试成绩不得低于公告中明确的最低成绩分数线(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5月25日—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5月26日18:00前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原攀枝花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220房间,联系咨询电话:0812- 3317417 ,地址:攀枝花市人民街文景巷18号(乘坐6路、64路公交车可到达)。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准备以下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我市在编在岗中小学校(中职)教师报考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需单位提供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提供聘用协议。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每人。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0812-3350130
原攀枝花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处:0812-3348330
咨询电话:
原攀枝花市教育局人事师培处:
0812—3316504 3317417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处:
0812—3355727 3325158
附: 2015年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第一次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2015年5月12日
2015年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第一次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