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柯桥区新教师公开招考体检注意事项的公告
根据《2015年柯桥区学校新教师公开招考办法》,现将体检注意事项明确如下:
1.体检时间:5月27日(周三)。体检入围考生(名单详见2015新教师招考15号公告)请于5月27日上午7:20前至绍兴市鲁迅中学城南校区南门口(绍兴市区城南大道367号)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请随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费(400元)和一寸照片1张(照片背后粘好双面胶)。
2.体检入围考生请于5月26日(工作时间:14:00-16:30),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2015届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含三方,往届生不用带)到柯桥区教育体育局辅楼一楼大会议室领取体检通知书,如委托他人代领,需加带代领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3.柯桥区2015年新教师公开招考体检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4.体检实行属地医院回避原则,采用封闭式集中管理的办法进行。考生在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后,需将通讯工具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管理,直至体检结果公布后方可领取通讯工具离开。
5.体检不合格者,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向组织方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结论即为最终结论;体检合格与否以授权医院就体检当次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准,对考生之前或之后自行检查获得的相关结论不予认可。
6.本次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区教育体育局协助配合。体检结论由受委托医院对照体检标准给出,直接交由组织方保管。
7.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的2015年应届毕业考生应与区教体局当场签订就业协议,请考生在体检当日随带《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含三方);非应届毕业考生现场签订《2015年柯桥区新教师录用协议》(由区教体局提供)。
附:考生体检规则
绍兴市柯桥区教育体育局
2015年5月25日
附件:
考生体检规则
1、考生须在指定时间至集中地点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出发前所有通讯工具应自觉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代管,体检期间严禁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体检结果公布后方可领取。考生如确有要事须与家长联系,由工作人员代为联系转达。
2、考生在体检、集中等候结果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随意离开指定的体检、等候区域。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由工作人员负责处理。
3、考生应如实填报既往病史,考生如在体检当日存在怀孕、例假、感冒等特殊情况的,须在体检表备注栏中注明实情。在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有序等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医院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体检工作秩序。
4、体检不合格者,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当场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结论即为最终结论;体检合格与否以授权医院就体检当次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准,对考生之前或之后自行检查获得的相关结论不予认可。
5、本次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区教育体育局协助配合。体检结论由受委托医院对照体检标准给出,直接交由组织方保管。
6、考生如有违反上述体检规则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