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柯桥区新教师公开招考面试(幼教技能测试)入围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的公告
根据《2015年柯桥区学校新教师公开招考办法》文件精神,经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区教体局已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岗位数的1:3确定了参加面试的入围对象(名单见附件)。其中,2014-2015届幼教考生(共50人,见附件备注)全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向已有幼教工作经历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岗位数的1:4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共36人,见附件备注)。该两类对象面试名单在技能测试结束后在考点公告栏当场公布。
现将有关面试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及幼教技能测试)时间:5月16日(周六)
二、面试(及幼教技能测试)地点:柯桥区实验小学(地址:柯桥山阴路685号)
三、相关要求:
1. 报考幼儿教育岗位的考生务必于5月16日7:10前到达考点,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进入,7:30后停止入场,尚未报到考生作自动放弃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资格处理。其余面试考生务必于7:20前到达考点,陪同人员一律在考点外止步。8:00后考生停止入场,尚未报到考生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考生进入考点后一律在教学楼一楼大厅上缴通讯工具(不得带入休息室),在本人考试全部结束后方可至学校传达室领取,并立即离开考点。考试期间严禁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3.考生在休息区指定地点(具体安排详见现场公告)就座,不得高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等候期间进出休息室须凭面试顺序号签条并经管理人员同意。其中,幼教考生(2014-2015届)休息室在豫才楼南三楼五(4)班教室,其余已有幼教工作经历的考生休息室在豫才楼南三楼五(2)班教室,其余学科考生休息区在餐厅二楼。
4.幼教考生共分两组同时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别为A组(2014-2015届)和B组(已有幼教工作经历的其它考生)。其中,A组(2014-2015届)考生参加完技能测试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另一休息室——豫才楼一楼二(4)班集中;B组(已有幼教工作经历的)考生在参加完技能测试后,先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另一休息室——豫才楼一楼二(3)班集中。所有考生须分别在二(4)、二(3)休息室等待该组全体考生技能测试结束,当场听取参加下午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布并抽取面试顺序号。考生未经管理教师同意不得随意走动或离开休息室,不服从纪律的视作违纪处理。
5.幼教考生于7:10在休息室(A组五4班、B组五2班)抽取专业技能测试顺序号,7:30准时组织技能测试。其余学科考生于7:20起在工作人员组织下在休息室(食堂二楼餐厅)抽取面试顺序号,迟到考生面试顺序号靠后抽取,7:40起首位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试室抽取考题开始面试,准备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
6.考生进入候试室、面试室前需将随身物品存放在场地外指定位置,所需笔和纸张由工作人员提供,不得携带除顺序号抽签纸以外的任何资料,不得在面试试题卷上书写涂画,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官及工作人员等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面试结束后不得将试题等带离试场。
7. 考生自己面试结束后,须参加下一位考生的面试旁听,旁听结束并在当场听取自己的面试成绩后,方能离开面试室。
8.考生如上午未能完成面试的,由组织方统一提供快餐。
9.考生如对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附件1)存有疑问,可联系组织人事科操老师,联系电话:0575-85686956。
附件:1.面试及幼教技能测试入围人员名单
2.考场规则
柯桥区教育体育局
2015年5月11日
附件2:
考 场 规 则
1.考生进入考点后,严禁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所有通讯工具应自觉交由组织方代管,于面试结束后领取。幼儿教育岗位考生7:30尚未报到者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论,其余考生8:00尚未报到者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论。
2.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后,按照现场公告安排,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休息室对应学科组区域。其中,幼教考生(2014-2015届)在豫才楼南三楼五(4)班教室,已有幼教工作经历的考生在豫才楼南三楼五(2)班教室,其余考生在食堂二楼餐厅集中。7:20在工作人员组织下按学科抽取顺序号;7:35起考生按抽签顺序,由工作人员带领,凭顺序号签条纸逐个进入候试室。
3.考生在休息区指定地点就座,不得高声喧哗。等候期间进出休息室须凭顺序号签条并经管理人员同意。
4.考生进入候试室、面试室前需将随身物品存放在场地外指定位置;候试室准备时所需的笔和纸张由工作人员提供,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不得在试卷上书写涂画,不得与其他考生交头接耳、传递纸条等;进入面试室只允许携带候试时当场准备内容;面试结束后不得将试题带离考场。
5.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官、旁听员和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6.考生如上午未能完成面试的,中餐由组织方提供,一律在候试室用餐。
7.考生如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工作人员,确有要事需与外间联系,应由工作人员代为联系转达。
8.考生面试结束,应在工作人员指引下按指定路线离开考场区域,在领取收存的私人物品后,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9.考生如有违反上述考场规则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考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