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直属学校(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特殊岗位除外);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等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5年5月12日为截止日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网上报名、网上初审后,不实行网上缴费,须于2015年5月15日9:00-16:00到山东省实验中学(经七路73号,杆石桥西100米路北)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合格后,现场缴费。在接受现场审核时,除出具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现场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示。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局共有26个直属学校(事业单位),拟招聘144人。此次招聘将相同学段学校报考条件相同的岗位合并进行联招(高校、幼儿园、特教学校、外国语学校岗位除外),笔试、面试及相应岗位比例要求均按照合并后的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组织,聘用单位的确定详见《2015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聘须知》第17条。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5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2日9:00—5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5月12日11:00—5月15日16:00。
缴费时间:2015年5月13日9:00—5月15日24:00。
报名、缴费网站: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hrss.gov.cn)、济南市教育局网站(www.jnedu.gov.cn)。
(二)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hrss.gov.cn)、济南市教育局 (www.jnedu.gov.cn) 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5年5月25日9:00-30日12: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5年5月15日9:00-16:00到山东省实验中学(经七路73号,杆石桥西100米路北),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岗位合并后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5,个别岗位应至少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信息统计与管理”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应达到1:3 ,如达不到1:3,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定向招聘岗位,取消定向招聘计划,取消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到相应非定向招聘岗位,即济南西城实验中学“高中生物教师B(定向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济南西城实验中学“高中生物教师B”岗位;山东省济南第十一中学“高中物理教师B(定向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山东省济南第十一中学“高中地理教师B”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其中,教师岗位面试分基本素质面试和综合考察两个环节),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所需的会计专业知识、教育常识等;信息统计与管理岗位笔试主要内容包括所需的计算机专业知识、教育法律法规、信息安全保密知识等。
2.笔试时间:2015年5月31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合并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5比例的,面试人选按照实有人数确定。达不到1:5比例的岗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教师岗位基本素质面试和综合考察分别设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达到分数线的人员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审查资格的,视为弃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