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 宾 县 教 育 局
2015年面向宜宾县外公开遴选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宜宾县外公开遴选在编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及岗位
遴选名额为60人,具体岗位详见《2015年宜宾县面向县外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遴选的基本条件
1. 宜宾县以外公办学校在编在职的教师。
2. 热爱教育事业,教学成绩优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师德高尚,具有奉献精神。
3. 幼儿教师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小学\初中\高中教师须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 中小学教师年龄男45周岁及其以下,女40周岁及其以下,愿意到村小长期工作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男50周岁、女45周岁,幼儿教师35周岁及其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均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5.身心健康,体检符合要求。
6.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立案审查期间的教师不得报名)。
三、遴选办法
参加遴选的教师须有2人及以上参选同一岗位形成竞争,按测试得分高低(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按公布的岗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可同时表达愿否服从同一学科岗位调配)。报名时按以下顺序装订好资料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年度考核证书→相关荣誉证书。
以学年为单位证明自己从事参选岗位教学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下材料可自选1至2种,如每学年的备课本、教学成绩、获奖证书等),单独放置。
所有证书(证件)报名时均要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在编事业人员身份的审核,以拟聘用后提交的档案材料审核为准,如果档案显示的不属在编事业人员,则不能聘用,后果自负。
报名时交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3张,经报名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宜宾县2015年面向县外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宜宾县2015年面向县外遴选教师考核评分表》(荣誉、获奖证书复印件按填表内容顺序附后),经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予以登记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下午17:30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选择周末、节假日报名者,需提前在上班期间电话预约。
2.报名地点:宜宾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宜宾县柏溪镇正街22号)电话:0831-6201795,6613052。
(二)测试考核
遴选工作在宜宾县人社局指导下、纪检部门监督下,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综合成绩为100分,主要包括技能测试和业绩考核:
1. 技能测试(60分,得分为A)
遴选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参加测试人数与岗位名额之比应不低于2:1,由岗位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组织,采取试讲、说课、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制订《2015年面向县外遴选在职优秀教师技能测试方案》报县教育局同意后组织实施。该项得分42分及以上者方能进入业绩考核,低于42分者自动取消参选资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免予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记60分。
(1)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等教育类荣誉称号。
(2)区(县)级及以上拔尖人才,且2012年9月以来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教学质量等级(名次)奖。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2012年9月以来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教学质量等级(名次)奖。
2. 业绩考核(40分,得分为B)
由县教育局组织,考核参选教师2012年9月(以证书时间为准)以来所获荣誉、工作业绩,材料放置顺序从上到下依次为:考核评分表→荣誉称号→教学质量奖→教科研获奖。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1) 荣誉称号(10分,未列举的荣誉称号不计分)。
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县级4分,市级8分,省级12分,国家级20分。
骨干教师:县级4分,市级8分,省级12分,国家级20分。
③特级教师:30分。
设荣誉称号得分为a,a=10×(该项得分/该岗位该项最高分),保留2位小数。
(2)教学质量奖(20分,非教学质量奖不计分)
主要考核参选教师2012年9月1日以后,所获得的经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教学等级奖。计分如下表:
类 别 |
获 奖 加 分 | |||
县级 |
市级 |
省级 | ||
教学质量等级奖 |
一等 |
10 |
15 |
22 |
二等 |
8 |
12 |
18 | |
三等 |
6 |
10 |
15 |
教学等级奖如果是以名次发奖,则1至2名为一等,3至5名为二等,6名及以后为三等。同一次考试同一班科获多次奖,只计最高奖项;教多学科、多班科获奖分别计分;非应聘学科获奖、教学质量管理奖、教学质量协作奖折半计分;县级政府奖与市级部门相当,其余类推。
设教学质量奖得分为b,b=20×(该项得分/该岗位该项最高分),保留2位小数。
(3)教科研获奖(10分)
参加教研活动获奖【限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含赛课、说课赛、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汇报课、观摩课、展评课、同课异构、辅导课、教师培训授课、专题讲座(不含经验交流),未列举者不记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研训机构组织的活动(不含参加各种协会等民间组织举办的活动):
县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市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
省级:一等奖9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7分。
国家级:一等奖12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9分。
如果是以名次发奖,则第1名为一等,第2至3名为二等,第4至6名为三等。
若证书没有等级、名次按三等奖记分;艺体教师、幼儿教师含本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研训机构组织组织的申报学科技能(含教玩具制作)比赛、大比武,获奖按相应等级记分,不含参加各种协会等民间组织举办的竞赛活动获奖。
科研课题获奖(只计教育部门、政府颁发的奖),县级10分,市级20分,省级32分。
设教科研得分为c,c=10×(该项得分/该岗位该项最高分),保留2位小数。
业绩考核得分为B,B=a+b+c
参选教师最后得分为C,C=A+B
(三)确定体检人员:2015年7月20日以前在宜宾县教育网(网址:http://www.ybxjy.com/)公布最后得分,根据最后得分,按报名遴选的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由县教育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
考察主要是对拟聘用教师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品德修养等方面进行考核审查。对考察发现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后果自负。
(五)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对愿意服从调配的,在征得本人同意后调配。拟聘人员名单在宜宾县教育网(http://www.ybxjy.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必须于2015年8月25日前到岗,并完善相关手续。
五、激励政策
凡聘用的教师,按《中共宜宾县委办公室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宜宾县人才激励与引进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县委办[2013]3号)享受相应优待政策,正常调动或回原单位辞职调取档案,完善人事手续后我县将续接工教龄。
六、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公告发布网址: http://www.ybxjy.com/(宜宾县教育网)
联系电话: 0831- 6613022(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1- 6201795、6613052(宜宾县教育局)
2015年5月5日
附件一:宜宾县2015年面向县外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
附件二:宜宾县2015年面向县外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三:宜宾县2015年面向县外遴选教师考核评分表
附件四 :宜宾县2015年面向县外遴选教师成绩上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