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蕨溪中学校2015年公开选聘教师方案
根据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教育局2015年县城公办学校和乡镇高中公开选聘教师公告精神,今年蕨溪中学将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聘在编在岗公办教师6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选聘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选聘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学科组,负责选聘的具体工作。
二、选聘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身心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6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为所选学科对应专业;
4.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5.2012年9月以来一直从事初中或高中对应学科教学工作(教龄计算方式以县教育局公告为准)。
三、公选学科及指标
语文:1 数学:1 英语:1
政治:1 化学:1 体育: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此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5月7日。
(二)报名地点:蕨溪中学行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5809309(办公室);13990937288(周老师)。
(三)报名时由应聘者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近三年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能说明近三年从教学科情况的相关材料或证明,填写报名信息表。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5月8日学校组织考核组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考核量化。
2015年5月8日下午5点经考核合格进入试讲程序的应聘教师在蕨溪中学会议室开会安排笔试及试讲事宜。
五、选聘程序及办法
整个公选过程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指导监督下进行。公选成绩总分为100分,其分值构成为:
选聘总分=材料考核分+试讲得分+笔试得分。
(一)材料考核(15分):
1、由考核组对应聘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考核量化。具体评分标准如下(考核年限为近三年,即2011年9月至今,以发证书日期为准):
(1)班主任工作获奖:
乡镇级奖励每次记1分;县级奖励每次记3分;市级奖励每次记6分;省级及以上奖励每次记10分。
(2)教学成绩奖:
乡镇级: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县级教学奖:一等奖每次记8分,二等奖每次记6分,三等奖每次记4分;市级教学奖:一等奖一次记15分,二等奖一次记12分,三等奖每次记10分。同一学年成绩奖励只记最高一次。
(3)科研论文:
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在县级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一篇记2分,市级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一篇记4分,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一篇记6分(刊物必须具有国内刊号CN或国际标准刊号ISSN)。
同一篇文章只记最高分。此项得分封顶10分。
(4)荣誉称号记分:
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宣传部、人事局、团县委所表彰的荣誉称号:乡镇级每次记1分;县级每次记3分,市级每次记6分,省级及以上每次记10分。此项最高计10分。(其他部门表彰的荣誉称号不在此列)
(5)有高中教学经历,每年记3分;普通话等级证书二乙记1分,二甲记2分,一乙及以上记4分。此项最高记10分。
上述五类总分第一名,计满分15分,后续名次以第一名总分为基准,按得分比例进行折算计分。
考核成绩=15×个人得分/该学科该项个人最高分
(二)试讲(45分):
1、根据考核总分排序,取公选指标数的2~3倍确定试讲人选。由学科试讲评审小组负责评分。
2、试讲时间:2015年5月9 日上午。
3、具体办法:学校提前通知试讲课题,应聘者在指定地点备课。讲课时间控制在25-30分钟。评分标准按蕨溪中学优质课评分标准执行。
试讲成绩=个人得分×45%
(三)笔试(40分):
1、时间:2015年5月 9 日 下午2:00~3:30
2、笔试分折算:笔试成绩=个人得分×40/卷面总分。
(四)上报选聘结果:
选聘总分=考核折合分+试讲折合分+笔试折合分
按选聘总分从高到低分排序,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局审批确定聘用人选。
六、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宜宾县蕨溪中学校。
宜宾县蕨溪中学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