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郑州龙湖一中公开招聘引进优秀教师公告
郑州龙湖一中是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重点中学,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06〕17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49名优秀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数量
(一)在职教师8人:
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政治1人,地理1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
(二)免费师范生和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研究生共41人:
语文3人,数学7人,英语5人,政治2人,历史2人,地理3人,物理4人,化学4人,生物2人,音乐2人,体育2人,信息技术1人,美术2人,通用技术1人,心理1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优秀教师;
2、2013、2014、2015年免费师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与毕业证书上专业相同或相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研究生学历须与本科学历为同一大类的专业(专业设置参照《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同一大类的专业视同为相近专业);
4、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以上;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6、在职优秀教师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从事高中相关专业一线教学工作满3年以上;或在省级示范性高中工作满2年以上;
(3)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教学工作年限限制:
①获省级优质课一等奖以上奖项;
②获市级优质课一等奖以上奖项;
③获市级优秀教师或市级优秀班主任称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教育信息网站公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5月8日—5月9日上午9:00---下午6:00
报名地点:郑州龙湖一中(新郑市龙湖镇龙泊南路西段)。
行车路线:郑州绕城高速—轩辕故里站—郑新快速通道—龙湖镇龙泊南路西段。
乘车路线:郑州市内乘坐551路、553路、567路公交车到龙湖镇。
(1)免费师范生和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研究生需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毕业生推荐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且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③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也可通过有关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认证并出具学历认证报告。
④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成绩单、护照。
⑤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⑥免费师范生还需要提供教育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⑦在职教师需出具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及教学经历证明。
(2)在职教师需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及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也可通过有关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认证并出具学历认证报告。
③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⑤本人相关教学、科研成果等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⑥出具现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及教学经历证明。
(3)个人简历2份。
(4)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每个学科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5,达不到比例的,减少该学科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审查结束,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参与,考试分为面试、教学技能测试两个环节进行。
1、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另行通知。
2、教学技能测试。拟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面试进入教学技能测试环节的考生比例为1:3,达不到要求的,减少该学科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采取分学科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3、应试者的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教学技能测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不再递补。
(六)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考核对象。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核。在考核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市教育局、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在职教师聘用后原专业技术职称按岗位设置相关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四、其他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龙湖一中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对象或考试报名条件仍进行报名的,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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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