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赴重点师范大学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招聘时间:2015年4月20日9:00-17:00
招聘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东】206、207
为加快河南省郑州市金水教育事业的发展,配足配强中小学教师队伍,金水区面向陕西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或相近。
(三)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四)考生在校期间所有课程成绩需全部合格,任意一门课程成绩不及格者均不能报名,凡弄虚作假者后果自负。
(五)毕业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六)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学籍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二、招聘数量
中小学教师30名(学科不限)
三、招聘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5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在陕西师范大学xx地方举行专场招聘会。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考生填写《2015年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登记表
》(见附件),携带身份证、学生证、3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加盖院校印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及就业协议进行现场报名,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凡学科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面试
面试包括初试与复试。
初试
考生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按照应聘学科对考生分组进行初试。
1.自我介绍
2.答辩
根据初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以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复试,此项成绩仅作为进入复试环节的依据。
复试
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及公示
根据复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招聘领导小组与拟体检人员在《2015年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登记表》上签订意见,由郑州市金水区人社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郑州进行集中体检,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未按照郑州市金水区招聘教师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各种学历取得后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郑州市金水区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2015年4月8日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