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为加强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顺利完成2015年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任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令第6号、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市组通〔2012〕77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市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含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市直教育系统计划招聘教师和学校其他工作人员26名。其中:铜仁一中2名、铜仁电大1名、学院附中10名、市特殊教育学校2名、市实验小学4名、市实验幼儿园7名。具体职位详见《铜仁市市直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本次招聘职位为市直教育系统计划招聘的26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学校其他工作人员,主要面向国家承认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进行招聘,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职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理念,遵纪守法。
3. 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7年5月1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到40周岁(1975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到45周岁(1970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4.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2012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2年招录的公务员,2013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2年);
2. 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5届毕业生和截止2015年 5月11日三年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 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 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8. 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
10.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发布招聘公告
在《铜仁网》和《铜仁教育网》(下同)发布招聘公告。
《铜仁网》www.tongren.gov.cn
《铜仁教育网》www.tredu.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条件,选择符合本人的职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二)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 报名:2015年5月11日—14日在市教育局二楼会议室报名。报名时需填写《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同时交本人近一个月内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
2. 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查人签署意见并签名。
3. 报名交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
4.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加分
本次招聘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 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或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
2. 截止2015年5月11日,由省级统一选派到我市区(县)及区(县)以下单位服务满两年、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考生。
3. 截止2015年5月11日,在铜仁市乡(镇)、村(社区)连续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和“三支一扶”项目服务的高校毕业生。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统一格式的《铜仁市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于笔试成绩公布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