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教育局(红河州第一中学)2015年专场招聘
时间:2014年11月14日周五上午八点半
地点:西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202多功能厅
红河州第一中学是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红河州教育局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2016年9月开始招生。为做好红河州一中教师培养工作,拟面向全国部份师范院校招聘优秀毕业生作为红河州一中教师。根据州人社局《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红河州一中2015年招聘紧缺人才57人,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招聘对象为2015年全日制师范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应届毕业生,具有教师资格证,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
招聘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师范类毕业生)、陕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具体程序如下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可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但在资格复审和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
2、确定考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现场考核。
3、现场考核。采取讲课与提问的方式进行考核。
4、成绩计算。总成绩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计算按招聘小组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5、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认真执行。
四、成绩公示
经考试(考核)后,考生成绩统一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五、录用和管理办法
1、拟聘人员名单确定后,由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州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核(政审)工作由州教育局负责。
2、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接到不良反映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3、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进行管理。
4、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录用后,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6、凡人事、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责任自负。
六、招聘需求
单位 |
招聘岗位 |
人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报到证或登记证 |
学历类型 |
毕业 |
专业类别 |
其他 |
红河州一中 |
语文教师 |
8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需要 |
全日制师范院校本科学历 |
2015年 |
高中教育语文类 |
取得教师资格证 |
红河州一中 |
数学教师 |
9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需要 |
全日制师范院校本科学历 |
2015年 |
高中教育数学类 |
取得教师资格证 |
红河州一中 |
英语 教师 |
10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需要 |
全日制师范院校本科学历 |
2015年 |
高中教育英语类 |
取得教师资格证 |
红河州一中 |
物理教师 |
6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需要 |
全日制师范院校本科学历 |
2015年 |
物理教育类 |
取得教师资格证 |
红河州一中 |
化学教师 |
6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需要 |
全日制师范院校本科学历 |
2015年 |
化学教育类 |
取得教师资格证 |
红河州一中 |
生物教师 |
2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需要 |
全日制师范院校本科学历 |
2015年 |
生物教育类 |
取得教师资格证 |
红河州一中 |
政治教师 |
5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需要 |
全日制师范院校本科学历 |
2015年 |
思想政治教育类 |
取得教师资格证 |
红河州一中 |
历史教师 |
5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需要 |
全日制师范院校本科学历 |
2015年 |
历史教育类 |
取得教师资格证 |
红河州一中 |
地理教师 |
5 |
不限 |
30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需要 |
全日制师范院校本科学历 |
2015年 |
地理教育类 |
取得教师资格证 |
七、纪律
招聘引进紧缺人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也可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八、本简章由红河州教育局负责解释。
九、红河州州情及红河州第一中学简介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地处云南省东南部,北回归线横贯东西,因国际河流——红河流经全境而得名。区域国土面积3.293万平方公里,下辖4市9县,世居着汉、哈尼、彝、苗、傣、壮、回、瑶、布依、布朗、拉祜等11个民族,总人口456万人。红河是云南省经济社会和人文自然的缩影,是云南近代工业的发祥地,也是中国走向东盟的陆路通道和桥头堡。2014年生产总值突破千亿元大关,预计达1012亿元,增长12%;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238亿元,增长9%,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7.2亿元,增长15%。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10.7亿元,增长25.2%;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800亿元,增长4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8亿元,增长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077元,增长1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6288元,增长15%。
云南省红河州第一中学是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红河州教育局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校坐落于州府所在地——蒙自市滇南绿洲城市综合体,占地400亩,办学规模120个教学班、在校生6000人。目前,学校已开始动工建设,2016年秋季实现招生办学。按照规划发展要求,红河州将集中全州高中教育优势资源,将学校打造成为一所“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现代化普通高级中学,成为全省具有影响力的优质高中,引领全州普通高中教育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