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中学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延安中学创建于1938年8月,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中学。1978年被列为全国首批办好的重点中学,现为市直省级示范高中。学校占地329亩,总建筑面积13.45万平方米,现有117个教学班,7300余名学生,458名教职工。
延安中学是在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教育家、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亲切关怀和精心培育下成长起来的,具有光辉历史和优良革命传统。毛泽东曾为学校题词“光明在前”,周恩来题词“艰苦奋斗,努力学习”,江泽民题词“发扬革命传统,办好延安中学”。李鹏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曾在校就读。延安中学校友遍布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许多人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
近年来,延安中学坚持“用延安精神办学育人”的办学理念,大力推进内涵式发展,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积极培育和弘扬“延中精神”,不断深化“自主高效”课堂教学改革,初步形成了具有延中特色的管理模式、育人模式、教学模式和服务模式,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历史性突破。2014年高考一本上线1076人,二本线以上1802人,本科上线率95.3%。其中应届毕业生苏悦同学勇夺陕西省文科状元。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补充渠道,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4〕13号)和《延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暂行规定》(延市办发〔2013〕24号)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硕士研究生或一本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
(2)本科学历年龄在27岁以下(1988年4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并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
(3)具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4.按照中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其他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2015年延安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共2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延安中学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见附件)。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方法步骤
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公布笔试入围人员名单、对笔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公布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发文确认、签发招聘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编制、工资、社保手续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an.gov.cn)、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arsj.gov.cn)、延安市教育网(http://www.yaedu.net)和延安日报等媒体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0:00至5月8日18:00
2.报名网站: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yarsj.gov.cn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直接登录公告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公告公布的资格条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信息不得变更。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5月4日8:00至5月9日18:00。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的时间为2015年5月4日9:00至5月10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于5月18日9:00至5月22日18:00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予妥善保存。
根据陕人社发〔2012〕105号和陕人社发〔2014〕13号文件规定,应聘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不能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计分办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为并列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六)笔试
笔试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30%、教育基础知识占70%。
1.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9:00至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知识、文史常识、计算机知识、自然环境常识、时事政治;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内容。
4.试题试卷命制及阅卷:由市人社局委托有考试资质的机构命题、制卷、阅卷、登分。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6月10日前登录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6.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如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六)资格审查
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参加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的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在招聘报名网站另行通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开招聘按照1:5的比例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严格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4〕13号)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陕人社发〔2010〕94号)的规定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八)体检
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九)考察、公示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将考察结果报市人社局,由人社局负责对确定的拟招聘对象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对以下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查实应聘人员或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的;
3.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
4.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聘用
对参加公开招聘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确认。公开招聘人员办理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应聘人员持招聘通知书到所报考单位主管部门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六、纪律要求
招聘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考试纪律,严格操作程序。在考试试题的命制、提取、保管、交接、阅卷、登分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整个环节要接受纪检人员的监督。严格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考试工作程序,每一个环节都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一旦发现问题,予以严肃处理。
重要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组织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延安市人社局 0911-8800699
延安市教育局 0911-2319119
技术支持电话:信息中心 0911-8800636
附:延安中学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
延安中学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
岗位 |
类别 |
数量 |
学历 |
专业 |
岗位条件 |
语文 |
应往届 |
5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一本院校全日制本科 |
汉语言文学、文秘教育、语文教学论、中国语言文学 |
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应往届生,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本科生年龄在27周岁以下,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
数学 |
应往届 |
5 |
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教学论、基础数学、 应用数学、计算数学 |
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应往届生,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本科生年龄在27周岁以下,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 |
英语 |
应往届 |
5 |
英语、英语教学论、英语语言文学 | ||
政治 |
应往届 |
1 |
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学论、政治学、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 ||
历史 |
应往届 |
2 |
历史学、中国史、世界史、历史教学论 | ||
地理 |
应往届 |
1 |
地理学、地理科学、地理教学论 | ||
物理 |
应往届 |
1 |
物理学、物理教学论 | ||
生物 |
应往届 |
2 |
生物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生物教学论 | ||
体育 |
应往届 |
3 |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