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2015年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和研究生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湄潭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毕业的免费师范生或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的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52名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教师51名、医生1名,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湄潭县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和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应、往届免费师范本科毕业生,或其他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热爱教育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表》(见附件1)要求的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报名时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资格证书原件及学籍档案材料);
8、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网上(远程)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有关高校校园网上发布公告。
(二)网上(远程)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16日
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湄潭县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及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有关证件资料扫描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一并通过E-mail发送到以下邮箱:
1、高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mt01—mt18):
邮箱:649837126@qq.com;
联系咨询电话:0851-24229221(湄潭县教育局)
2、内科医生岗位(岗位代码mt19):
邮箱:1014487870@qq.com;
联系咨询电话:0851-24227336(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因特殊原因未进行远程报名的考生,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可以现场报名。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对网上(远程)报名的考生由县招考办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将电话通知本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4月1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
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办事大厅(电话:0851-24227336)
(3)现场资格复审须携带的资料:
①《湄潭县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及研究生报名表》(须张贴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1份。
《报名表》要求内容填写真实、全面,不得涂改,如信息填写错误,责任考生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填写错误,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由考生自负。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免费师范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