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到相应考点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及内容见省相关招聘公告。笔试成绩由省统一公布(同时公布入闱面试考生名单)。农村小学“定向预备教师”及“生源地定向预备教师”、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人到10人之间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上述岗位的入闱面试名单均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公告。
“生源地定向预备教师”,根据各村小、教学点定向岗位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先按考生第一志愿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招聘岗位,再确定入闱面试名单。同分条件下,按考生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属岗位学校所在村小组、所在村的顺序依次确定岗位及入闱面试名单。因“生源地定向预备教师”考生报考学科不同,将笔试成绩进行折算后再排名,笔试折算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折算成绩=折算系数×个人学科专业成绩+个人综合知识成绩
折算系数为参加省统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考试全体考生的有效成绩的总平均分与参加相应单学科考试考生的有效成绩的平均分的比例,公式为:
该学科折算系数=语文、数学、英语三学科全体考生的总成绩平均分÷该学科考生总成绩平均分。
(三)报考志愿及招聘计划调剂
入闱面试考生人数未达到省公告规定比例的岗位,省厅将在网上公告。凡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编内岗位、特岗岗位)的报考条件,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志愿调剂报名。
(四)现场资格复审与面试
省入闱面试考生名单(含志愿调剂入闱考生)及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入闱名单后,入闱面试考生携带相关证件材料(所需材料见资格复审与面试公告)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缴交面试费后(特岗教师免费),取得面试资格。面试形式与内容如下:
1.小学、初中教师(含编内教师、 “定向预备教师”、“特岗教师”,下同)的面试形式为说课(含教师基本功测试),说课内容为所报岗位学科我县中小学现行教材。
2.特殊教育专业教师的面试形式为说课、专业技能测试与特长展示,说课内容为我县特殊教育学校现行教材。幼儿园教师面试内容为说、写、弹、唱、舞,保育员面试内容为回答岗位职责相关问题。
3.平川中学园林管理、职业高中专业教师岗位的面试为实训答辩,实训答辩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技能知识。
4.硕士研究生的面试为说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的相应高中教材。
资格复审与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抽调人员具体负责。资格复审严格执行报考岗位条件,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假信息、假证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实行全封闭管理,同一学科多于两个试场的,考生和评委均采用抽签的办法随机确定,同一学科在同一试场考生的面试顺序也采用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办法另行公布)。
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
(五)成绩计算办法
1.编内、特岗中小学各学科、农村小学定向预备教师、保育员岗位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
2.农村边远村小、教学点生源地定向预备教师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折算成绩(折合百分制)×50%+面试折算成绩×50%
面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系数(系数的计算同笔试成绩折算方法)×个人面试成绩
3. 幼儿园教师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录取聘用办法
1、确定拟录用人员
(1)生源地定向预备教师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各村小、教学点定向岗位计划数和考生志愿,按各岗位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依次按考生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属岗位学校所在村小组、所在村、面试成绩较高、学历较高优先;第一志愿考生数小于岗位计划数时,按上述方式择优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2)其他各岗位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在面试合格考生中,分类别及学科按总成绩(硕士学位研究生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依次按面试成绩较高、学历较高优先。
对拟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参加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公告执行。体检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公示后,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特岗教师除外,特岗教师的补录按省特岗教师招聘公告执行)。
2、确定岗位
除明确了招聘单位(学校)的,其他各类拟录用人员均实行分类别及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公开择岗。
各类招聘岗位计划及公开择岗的有关事项,届时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四、福利待遇及人事管理
(一)编内招聘教师:实行聘用制及人事代理,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聘用期间不得停薪留职和请长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二)农村小学“定向预备教师”:“定向”分配到农村村小或教学点任教,定向服务期5年,其中“预备”期一年内暂不占编制,预备期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转编为正式教师;一年预备期内,享受每月固定生活补贴(不低于上年全省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20%,并享受“五种保险金”待遇),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拨付,由学校经费开支的福利与编内教师相同。
“生源地定向预备教师”,在录取岗位的村小、教学点定向服务期为10年,其他待遇与“定向预备”教师相同。
(三)“特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及人事、档案管理按照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暂不占编制。服务期不少于3年,服务期满3年后,申请留任教师岗位的,经考核合格,转编为正式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