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要查阅应聘人员本人档案,侧重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由滨州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滨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审批。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滨州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手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滨州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经济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bzkf.gov.cn/)公布;笔试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环节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进行。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滨州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0543-3185576
滨州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0543-3187081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滨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0543-3368333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1。
咨询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
1.2015年滨州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2015年滨州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4.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滨州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4月14日
1.2015年滨州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rar
2.2015年滨州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rar
附件2
滨州经济开发区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应 聘 须 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5年滨州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简章》及本须知中提到的“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应届毕业的学生。
4.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5年4月2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5.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6.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和免笔试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简章》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及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4月20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当时提供确有困难的,由本人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逾期视为放弃)。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5年4月20日前取得。
招聘岗位还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教师资格证。
7.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8.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9.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0.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滨州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1.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滨州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