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的公告
现将2015年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笔试成绩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同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4月8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十一楼西会议室(广贤路999号)。
三、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由本人携带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为:本人身份证、生源证明(高校入学前户口簿)或现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和高校毕业生推荐书,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认证书或相关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荣誉称号证书等公告中要求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部分岗位有工作年限、工作经历、考核等第、获奖情况等具体条件要求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中已具有事业及民办学校在职教师身份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未出具的作资格不符论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四、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4月10日在宁波国家高新区网站(http://www.nbhtz.gov.cn)公布。
咨询电话:0574-87915239
附件:2015年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师笔试成绩公告.xls
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二○一五年四月二日
2015年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教师笔试成绩公告.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