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一中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新任教师简章
龙岩一中是福建省首批办好的公办重点中学、一级达标中学和福建省首批示范性高中。为了充实我校教师队伍,根据《关于印发<龙岩市市直公办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龙人发〔2011〕153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拟面向社会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新任教师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语文教师1人,政治教师1人,美术教师1人
二、报名条件:
1.热爱教育工作,遵纪守法,师德优良,品行端正,善于合作,勇于创新,有敬业奉献精神;没有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入编的未就业人员。
2.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且本科阶段是全日制普通院校、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相同;或者是“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陕西师大、西南大学共六所,不含分校或办学点)。应聘人员须在2015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专业要求:具有扎实的专业对口的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创新实践能力,具备胜任组织日常教学及承担班主任工作的身心素质。其中:
(1)语文教师的专业类别为: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文学、汉语、古典文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中国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文学阅读与文学教育、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2)政治教师的专业类别为:思想政治教育、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经济学、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中外政治制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国际文化交流、国际政治经济学、政治学理论。
(3)美术教师的专业类别为:美术学、绘画、美术、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电脑美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应用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美术装潢设计、装饰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美术教育。
4.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和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语文学科要具有全国普通话水平二甲(其他学科二乙)及以上证书。
5.本科生28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
6. 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业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及本人近期一寸彩照。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从龙岩一中网站(网址:http://www.lyyz.net)下载报名表。
2.报名方式:考生2015年4月10日前将报名表和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或发邮件到达龙岩一中办公室,并于4月13日下午3:00带全部原件、复印件到龙岩一中图书馆五楼会议室审核。
学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和平路40号 邮编:364000
联系电话:0597—3226618 传真:0597—2105159
E-mail:fjlyyzbgs@163.com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填写《诚信承诺书》,不得弄虚作假;参加考核时需携带各类证书、身份证原件,以供资格审查,否则视为放弃。
四、综合考核内容及办法
免笔试,采用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总成绩100分,其中:面试30分,试教70分。
(一)面试(30分):
1.面试时间:2014年4月14日上午
2.面试地点:龙岩一中现代教学中心大楼A区
3.面试办法:通过个人展示、问答等方式,考查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粉笔字、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素质。
4.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试教资格。当招聘职位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和试教。
(二)试教(70分):
1.试教时间:2014年4月14日下午
2.试教地点:龙岩一中
3.试教内容:
语文教师:高中语文必修3
政治教师:高中政治必修2
美术教师:高中美术鉴赏
(三)面试和试教均采取当场公布最后得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平均分),综合考核总成绩(面试+试教)于4月15日在学校公告栏公布。综合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列入体检对象。
五、命题及考核纪律
按闽人发[2009]66号、233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体检、公示
1.根据招考学科及职位数,按报考者的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职位数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若体检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2.体检由我校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3.经考核、体检合格者将在“龙岩人事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其它事项:
1.被招聘者有如下情形之一,取消招聘资格:
①未能按时到岗;②不服从学校安排;③审查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④违反招考有关规定。因此情形造成空缺,依序递补。
2.未尽事宜可与龙岩一中办公室联系咨询。
八、纪律监督:
1.考试过程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和学校纪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监督电话:0597—2105189
2.凡与招聘者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龙岩一中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