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5年4月26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参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命题,卷面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应聘人员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时,凭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参考。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将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考信息表》在成绩公告3日内到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
(二)专业科目笔试
1、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15年5月9日上午(具体时间见专业科目笔试《准考证》)。
2、专业科目笔试地点:通江县城(具体地点见专业科目笔试《准考证》)。
3、专业科目笔试内容:报考者报考岗位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知识(参照高考要求命题),卷面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应聘人员于2015年5月8日(8:30至18:00)到通江县教育局领取专业科目笔试《准考证》,领取专业科目笔试《准考证》时交本人1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同时缴纳专业科目笔试考务费50元/人。专业科目笔试时凭本人专业科目笔试《准考证》、《报考信息表》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参考。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将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江教育网公告。应聘者对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有疑问的,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报考信息表》于2015年5月12日(8:30至18:00)到通江县教育局申请查分(按高考查分办法进行)。
七、加分审核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任何同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于2015年5月8日上午(8:30至12:00)在通江县教育局递交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查和认定。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役、奖励、学历、优秀士兵等相关证书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查和认定。不按规定递交加分材料或逾期递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八、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同岗位报考者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资格复审与招聘名额1.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1名采取收尾法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因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的岗位缺额,一次性按同岗位考生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5年5月13日前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江教育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015年5月25日至5月27日(每天8:30至18:00)在通江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本人《报考信息表》一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加资格复审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完整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等真实材料的,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考生如系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及就读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就读学校或学院鲜章)和按期取得相应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的证明(加盖就读学校或学院鲜章)。提供材料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复审资格。
九、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应聘同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确定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如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仍相同,确定公共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如公共科目考试成绩还相同,确定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若学历仍相同,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加试方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将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江教育网公布。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等规定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日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通江县教育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岗位缺额,按同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确定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如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仍相同,确定公共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如公共科目考试成绩还相同,确定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若学历仍相同,通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加试方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确定)。若递补一次后仍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和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十一、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江教育网站予以公示。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十二、选择岗位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同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的先后顺序,由应聘者依次自主选择设岗学校。
不按时参加选择设岗学校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江教育网站予以公告。
十三、聘用
拟聘用人员选择岗位后,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到用人学校竞聘上岗,办理聘用手续(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现聘用岗位工作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6年(含试用期)。
十四、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五、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请应聘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准考证、报考信息表等重要证件及资料,自行负责本人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江教育网予以公告。
本公告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7224001
通江县教育局:0827—7221566
查询网址: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ctjrsj.gov.cn
通江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sctjedu.net
附件:通江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江县教育局
2015年3月26日
通江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