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 江 县 教 育 局
关于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和特教教师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要求及通江县公办中小学用人需求,通江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共302名,其中:高中教师95名,初中教师100名,职教师资5名,小学教师100名,特教教师2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通江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4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含职教师资)、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小学英语、科学、计算机教师岗位和特教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5、教师资格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含职教师资)岗位须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报考小学英语、科学、计算机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报考特教教师岗位须具有特教教师资格证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予以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其他应聘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前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予以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的;
5、在编工作人员及特岗教师未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4日至8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通江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上传的照片必须与应聘者本人相符。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江县教育局将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通江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教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初审。本次资格初审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查,只对应聘人员上传的照片质量通过网络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资格条件须在资格复审时确定。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费50元/人)。缴费时间:2015年4月4日至10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应聘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应聘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5年4月20日上午(12:00前)到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减免报考费用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信息表和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专业科目笔试和资格复审时使用;并于2015年4月23日至25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报考信息表》、《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并且只能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者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须与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取消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即时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考试时间除外)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应聘者留错联系电话号码、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关机、停机、空号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以岗位计算,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5年4月15日前在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ctjrsj.gov.cn)、通江教育网(http://www.sctjedu.net)上公告。取消岗位后涉及应聘者所缴纳的考务费用,通过网络退回到应聘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笔试由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江县教育局共同组织。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 +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 + 政策性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