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龙州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教师工作简章
根据《龙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州县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4〕53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定于2015年3月面向社会以政府购买方式为公办幼儿园招聘服务岗位教师10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以政府购买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教师102名,根据《龙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州县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龙政办发〔2014〕73号)精神,所招聘的教师月工资2000元(含“三险”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保险),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幼儿师范学校、中等师范学校、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
2.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师范类(含幼师)毕业生;
3.2015年幼儿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师范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幼师专业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函授、自学等国家承认学历),具有小学或幼儿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31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31日后出生)。
三、招聘信息发布
时间:2015年3月10日。
有关招聘信息在崇左教育人事网、龙州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zhou.gov.cn/)政府机构教育局专栏、龙州县电视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公开栏发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5年3月23日至3月3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网上报名。报名地点设在龙州县教育局一楼人事股(龙州县龙州镇城北路34号)。
(三)报名事宜
1.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每位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也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
招考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签署审查意见。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报名。
五、招聘办法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
(二)面试内容和程序
1. 面试采取试教和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面试命题和组织。命题委托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命制,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县教育局具体实施。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试教成绩占75分,才艺展示占25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分数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根据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时,以试教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县教育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与监督,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七、考核
(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规定应聘资格条件的,确定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的考核方法执行。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四)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小组要及时将考核材料报送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公示
体检、考核都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州县人民政府网、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龙州县教育局公开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县教育局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九、人员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县教育局审核后,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二)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与相应的乡镇中心小学签订合同,参照中小学教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聘用期为三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个人愿意续聘的继续聘用。
十、组织纪律
(一)招聘单位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本简章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71—8819128(龙州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1.2015年龙州县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教师招聘计划表
2.龙州县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教师报名登记表
龙州县教育局
2015年3月10日
1.2015年龙州县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教师招聘计划表.rar
附件1
2015年龙州县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教师招聘计划表
序号 |
用人单位 |
设置班数 |
招聘教师人数 |
备注 |
1 |
上金乡中心幼儿园 |
3 |
9 |
|
2 |
上降乡中心幼儿园 |
3 |
9 |
|
3 |
上龙乡中心幼儿园 |
3 |
9 |
|
4 |
八角乡中心幼儿园 |
3 |
9 |
|
5 |
武德乡中心幼儿园 |
4 |
12 |
|
6 |
下冻镇中心幼儿园 |
4 |
12 |
|
7 |
逐卜乡中心幼儿园 |
4 |
12 |
|
8 |
响水镇中心幼儿园 |
3 |
9 |
|
9 |
彬桥乡中心幼儿园 |
3 |
9 |
|
10 |
龙州镇城南幼儿园 |
4 |
12 |
|
合计 |
34 |
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