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我市对中小学教师的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文件规定,2015年河池市11个县(市、区)和7个市直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48人。为了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七)招聘对象应获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高中、中专、中师学历报考者,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河池市;专科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不受限制。
(三)2015年安排一定比例招聘计划定向招聘 “代课教师”。
曾是“代课教师”,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代课教师”的岗位。
(四)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5年3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五)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31日至1997年3月30日期间出生);报考乡镇岗位人员,报考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到40周岁(197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要求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资格、硕士研究生以上岗位的人员,报考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到45周岁(196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招聘“代课教师”岗位的人员,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具体报考条件以《河池市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为准。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的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河池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新录用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河池市新聘用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教龄)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3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河池市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
报考人员从2015年3月25日起,可以通过河池人才网(www.hcrc.net.cn)、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crsj.gov.cn)、河池教育信息资源网(www.gxhcedu.com)等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8:00至4月12日24:00。
3.资格审查。市直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级及以下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级教育局联合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
4.交费方法及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不收取报名费。已交报考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河池市教育局领取收费收据。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必须于4月19日24:0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5.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费后,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1.笔试科目:《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分值为每科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4年5月9日
上午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1)考试地点:全市集中在金城江区进行,详见《准考证》。
(2)命题、阅卷由广西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
(3)成绩查询(2015年5月下旬)。应聘人员可通过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二)笔试要求
1.乡镇及以下职位:
(1)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职位,免笔试,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缴费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免笔试职位情况将于4月30日前在河池人才网公布。并在面试前,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考生考试费。
(2)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职位,须参加笔试,笔试不划定分数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2.县级以上职位:
县级以上职位按实际报名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统一划定分数线,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由市直招聘单位或县级教育局会同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提出申请,报河池市教育局审核,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招聘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笔试成绩并列: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三)优惠政策
“代课教师”报考定向招聘“代课教师”职位,且该职位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须笔试的,可给予教龄加分,教龄每满1年加1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证明由县级教育局负责出具,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