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地点:
1、应聘人员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8:00(系统开启)至2015年4月5日17:30(系统关闭)。应聘人员应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大厅-教师招聘考试),并认真阅读网上报考须知,同时须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密码等个人报名信息,防止泄露或被盗用。我县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应聘对象通过“委托考试模块”注册、报考、缴费,其余职位应聘人员通过“新任教师招聘模块” 注册、报考、缴费。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应聘人员在委托考试模块中报考“教育综合教师”岗位,并在“报考职位备注”栏注明“报考××××教师职位”(如建筑专业教师职位、计算机专业教师职位、汽车维修专业教师、音乐专业教师职位);其余应聘人员在对应学科报考。根据上级规定,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市、区〉)。
2、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我县将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最终确认以资格复审为准。经资格复审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报名时如确实符合报考条件而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向上杭县公务员局申请裁定。
(二)应携带的材料:
1、应聘农村小学教师、幼儿教师职位、中学教师职位、职业中专教师职位、特殊教育教师职位的人员(不包括已在上杭县公办幼儿园、班编外聘用教师和上杭县民办幼儿园、班教师)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
(1)身份证。
(2)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应届毕业人员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读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龙岩市范围内户籍或生源毕业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户籍属龙岩的不需提供该证明;身份证户籍地不属龙岩的可提供包含应聘对象信息的家庭户口簿,也可提供个人在龙岩范围内的高中毕业证书等)。
(4)非师范类毕业人员、师范类往届毕业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幼儿教师职位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如还没有教师资格证,须提供对应职位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大学期间的《学生学习成绩总表》。
(5)已在国有单位正式就业的人员及服务基层项目现仍在岗的毕业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网络报名登记表一份。
(7)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2、我县公(民)办幼儿园(班)编外聘用教师应聘幼儿教师职位的,应在2015年3月25日-3月27日期间随带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审核:
(1)身份证;
(2)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在我县公办幼儿园(班)编外聘用的教师提供任教所在的中心小学(中心校、实验幼儿园)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
(5)在我县民办幼儿园(班)的教师提供以下材料:与所在民办幼儿园(班)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任教期间的课程表、工资册等有效证明材料;
(6)《2015年上杭县中小学(含职业中专、幼儿园、特殊教育)教职工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表样附后)。公办幼儿园(班)编外聘用教师和民办幼儿园(班)教师的报名表须分别经所在中心小学(中心校、实验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班)审核同意并签署“符合条件,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学校(园)公章。
(7)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三)考务费
1、所有招聘职位的考务费均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精神,按每人限报一个职位80元的标准收取。报考中学教师职位一的人员在现场报考时收取,其余应聘人员在网上报考时完成网上缴费。
2、按上级有关规定,应聘人员报考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均不予返还。
3、按省人事厅闽人发[2007]217号文件规定,农村和城镇低保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和体检费用,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享受低保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
(四)加分申报
1、报考人员中,如有参加设区市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包括: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2015年行将服务期满)、未正式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以及符合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依据相关加分政策进行加分。
2、符合相关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在报名期限内(2015年3月30日-4月5日)由本人向上杭县公务员局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申报时须填报《上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1份(考生可从上杭县公务员局、即原县人事局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打印,网址为:http://www.shrs.gov.cn),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经上杭县公务员局审核批准并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将报考者的所加分数计入笔试原始分成绩。
4、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5、通过享受优惠政策、已被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笔试成绩加分优惠政策。
三、招聘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采取100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小学教师职位、中学教师职位、特殊教育教师职位和幼儿教师职位应聘人员须参加4月26日上午对应“专业知识”和下午“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公开招聘笔试。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职位应聘人员只参加4月26日下午举行的“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考试。
(二)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5年4月26日上午9:00,下午15:00-17: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所有职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准考证发放
1.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在通过网络审核后应于4月20日8:00(系统开启)-25日17:30(系统关闭)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的凭证。
2.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对象持面试工作方案规定的有关证件参加面试。
(四)考试科目、内容
1、笔试
笔试科目、内容参见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有关公告。笔试总成绩=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职业中专教师职位的笔试成绩取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经上杭县公务员局审核批准的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总)成绩。
2、面试
(1)职业中专专业教师(不含音乐专业教师)职位、中学教师职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其综合素质。
(2)其余教师职位的面试形式及内容参照《福建省中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进行,具体如下:
①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职位和特殊教育教师职位的面试采取片段教学(虚拟)方式。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职位面试片段教学(虚拟)内容为上杭县现行小学教材中的一个片段;特殊教育教师面试片段教学(虚拟)内容为上杭县现行特教教材中的一个片段。面试备课时间40分钟,片段教学(虚拟)时间为不超过15分钟。
②职业中专音乐专业教师职位和小学音乐、美术、体育教师职位面试内容为考察应聘人员对应学科的基本技能。
③幼儿教师职位的面试内容为说、唱、弹、跳、画等方面的基本功。
(3)具体面试方案在上杭教育网“通知公告”栏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