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区直机关幼儿园2014年新教师补充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2014]16号),现将我区区直机关幼儿园2014年新教师补充招聘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学科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幼儿教育 |
2 |
①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龙岩市毕业生; ③2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17日后出生) ④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
二、报名事项
1. 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第一轮未被聘用的考生可根据我区发布的补充招聘岗位信息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7月7日。
3.报名办法: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区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联系电话:0597-5320122(区教育局人事股)。
4.招考范围为“龙岩市”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①2014年3月17日(含)前常住户口在龙岩的;②籍贯属龙岩市辖区的往届毕业生;③龙岩生源在市外高校就读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
三、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出现并列分数的,专业知识高分者进入资格审查。
四、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方案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
1.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招聘的新教师进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等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现行工资政策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根据闽教人[2014]12号《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具体加分标准按照省人事厅闽人发【2006】10号、闽人发【2011】200号文件规定办理。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