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教育局2015年教育系统引进教师公告
为充实勐腊县教师队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队伍人才结构,提高教育系统新进教师素质,结合我县缺编严重的实际,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勐腊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国各高等院校的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引进教师,现将有关引进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的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应届(2013年-2015年)本、专科毕业生(本县生源放宽到近五年(2011年-2015年、年龄不超过30岁),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条件。祥细招聘条件以第五点中引进专业及人数和要求为准。
二、引进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师表的精神风貌。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用人学校及引进岗位设置的专业、学历等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引进原则
1.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各高等院校应、往届本、专科毕业生及研究生公开引进。
2.同等条件下,本县生源本人愿意且符合招聘岗位专业、学历等要求的优先聘用。依据全国特岗教师招聘相关要求,持有效两学(相关等级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的视为符合教师资格证资质。
3.确保引进质量,宁缺勿滥。
四、引进专业、学历要求及说明
1、初、高中教师学历要求为本科及本科以上,专业必须为师范类专业。
2、小学引进教师学历要求为专科及专科以上,必须是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
3、引进幼儿园教师学历为专科及以上,专业为幼儿教育、学前教育、艺术(美术、音乐、体育)教育学前方向的。
五、引进专业及人数和要求
专业 |
类别 |
合计 |
中学引进教师要求 |
小学引进教师要求 |
幼儿园引进教师要求 | ||
初高中 |
小学 |
幼儿园 | |||||
语文 |
16 |
69 |
|
85 |
县外生源近三年(2013-2015)、本县生源近五年(2011-2015),年龄不超过30岁,普通招生计划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师范类专业,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有效的中学教育学、心理学两学合格证),户籍不限,本县生源优先。 |
县外生源三年(2013-2015)、本县生源近五年(2011-2015)、年龄不超过30岁的普通招生计划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师范类专业、持有教师资格证(或有效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户籍不限、本县生源优先。 |
县外生源近三年(2013-2015)、县内生源近五年(2011-2015),年龄不超过30岁的普通招生计划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幼儿教育、学前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持有幼儿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户籍不限,本县生源优先。 |
数学 |
17 |
67 |
|
84 | |||
英语 |
12 |
4 |
|
16 | |||
历史 |
7 |
|
|
7 | |||
地理 |
6 |
|
|
6 | |||
化学 |
6 |
|
|
6 | |||
美术 |
3 |
7 |
2 |
12 | |||
生物 |
8 |
|
|
8 | |||
体育 |
5 |
10 |
1 |
16 | |||
物理 |
5 |
|
|
5 | |||
信息技术 |
3 |
7 |
|
10 | |||
音乐 |
3 |
10 |
|
13 | |||
政治 |
6 |
|
|
6 | |||
幼教 |
|
|
15 |
15 | |||
总计 |
97 |
174 |
18 |
289 |
六、引进时间、地点和办法
1、勐腊往届生源于2015年3月12日起,到勐腊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待引进小组参加全省招聘会回来后组织面试。
需提交的材料:(1)个人简历(详细);(2)盖有原就读学校教务处印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4)教师资格证(合格有效的两学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5)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6)身份证复印件1份;(7)户口本;(8)大专院校就业协议一式四份。
2、应届毕业生及县外往届生源可到3月12日全省招聘会现场报名应聘面试。
需携带材料:(1)个人简历;(2)就读学校出具的成绩单;(3)相关证件或学校证明;(4)大专院校就业协议一式四份。
3、勐腊县教育局汇同人社局及用人学校等,抽调各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引进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引进工作,引进时间为2015年3月12日至2015年5月30日。
4、考核小组将前往部分师专院校进行现场招聘、面试(请与学校就业处联系)。
七、引进程序
现场受理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毕业生经学校验印的毕业生推荐材料、学校教务处提供真实的学习成绩、身份证件、教师资格证(双学合格证)、普通话合格证和相关奖励证书等、医院体检报告单等相关材料)。
考核小组将对毕业生教育教学能力及所学知识,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应变能力等进行考察,现场评分。
考核小组对每个专业面试毕业生进行综合评议,拟定聘用人员。与毕业生院校相关科室查询拟聘用人员在校生活、学习表现等,最后确定聘用人员。
八、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引进面试考核结束后,接收拟聘用毕业生的《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档案;将拟聘用毕业生的请示及拟聘用毕业生花名册造册上报人社局、县政府审核批准后,与毕业生签订《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将协议书返回各院校作为考生所在院校毕业开具报到证的依据。考生毕业报到时,由县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及聘用后的管理
1.公示期内未接到不良反映的由各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录用审批登记表》报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签字后,报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2.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3.新聘用人员必须遵守与用人主管部门签订的协议书附件之规定。
十、纪律要求
1.坚持引进原则及程序,严格引进条件,严格引进工作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2.加强对引进工作的监督,增强引进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县人社局做好引进指导,确保引进工作公平、公正。
3.领导小组要认真按照引进原则、条件、程序具体实施引进工作。
4.切实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引进教师,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认真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务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
十一、 本公告由勐腊县教育局、勐腊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电话
勐腊县人社局:0691—8129178
勐腊县教育局:0691—8126916
联系人及电话:周剑平,13578413682
附:毕业生就业协议
甲方:勐腊县教育局
乙方: (拟聘用毕业生)
一、 双方其他权利责任的约定
1.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条件。本、专科学历(根据引进学校岗位需求及当年引进要求确定),并按照正常程序取得毕业证书。
2.乙方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表格)。
3.乙方须当场面试合格,并通过相关部门的政审。
4.乙方须如实提供学历证书、成绩登记表、就业推荐表、体检登记表及相关证书等复印件。
5.乙方须服从甲方(用人单位)工作安排,服务期至少为五年,服务期未满不得提出调动、考公务员等其他事宜(教育主管部门根据需求安排的除外)。
6.乙方一经聘用即纳入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按编管理,并与聘任学校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7.甲方有责任督促用人学校为乙方提供工作、生活上的基本条件,按正常录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款第1条至第5条,造成甲方拒绝聘用乙方的,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违反协议,中途毁约或者因考公考研等原因离职未服务满五年,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正),并偿还除工资外学校支付的其它费用。
勐腊县教育局
201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