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五中2015年赴省外高校专场招聘教师通告
泉州五中是座落于历史文化名城福建省泉州市的一所百年老校,是福建省最早开办的公立中学校,是福建省首批重点高中,2003年被确立为首批省级示范性高中。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教学工作需要,决定组织2015年度赴省外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为《2015年泉州第五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尚有剩余的岗位,详见《2015年泉州第五中学赴省外高校专场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
2.部属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考,但必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
4.具有较高的教育科研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
5.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应登陆泉州五中官方网站(http://www.qz5z.com),填写《报名登记表》完成网上报名,并获得报名号。同时,将所有报名材料装袋密封,在袋上写明学科及姓名,邮递至泉州五中办公室(或者3月28日于陕西师范大学当场交泉州五中工作人员)。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17日至3月22日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595-29881902、13505006598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泉州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到泉州五中官网主页下载,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所在学校提供可取得证书证明,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原件及复印件;
3. 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已就业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三)报考资格审查
由学校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由学校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片段教学、综合能力面试三种方式,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笔试、片段教学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考生的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即为其综合成绩。
(一)笔试
初审合格者可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含学科知识及学科教学知识等。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28日上午8:00,地点为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中心东208,209,210教室。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分初中和高中两种供应聘者选择,应聘者在报名表中应选择初中或高中。
应聘者的笔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进入片段教学。确定进入片段教学的名单在泉州五中主页上公示。
(二)片段教学
片段教学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及学科素养,每位应聘者的片断教学时间为8至10分钟。
片段教学举行的时间为2015年3月28日下午14:00,地点为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中心东208,209,210教室。
考试满分100分,应聘者得分在70分及以上的进入综合能力面试。确定进入综合能力面试的名单在泉州五中主页上公示。
(三)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考试满分100分,应聘者得分在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综合能力面试时间为2015年3月29日上午8:00,地点为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中心东208,209,210教室。
五、体检、考核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由教育主管部门商人事部门研究决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考试合格的人选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无符合递补条件人选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二)考核
考生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采取考生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计生及综治情况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三)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将在泉州人事网、泉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泉州五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人事行政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798807、22119493。
(三)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