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
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 )精神,经延平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特殊教育、幼儿园教师80名,其中小学63名、特殊教育2名、幼儿园15名(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小学教师63名
1. 应、往届毕业生61名。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报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大专及以上学历。
(3)学历类别:全日制普通院校。
(4)专业:专业对口。其中,科学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专业和小学教育(科学方向)专业。
(5)具有教师资格证。
(6)不招聘本辖区在编教师。
2. 1998年清退的在延平区学校代课的延平区籍原代课教师(以下简称“原代课教师”)2名。
(1)年龄:45周岁以下(196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学历:中专(含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
(3)专业:师范类专业。
(4)具有教师资格证。
若该岗位出现空缺,则空缺岗位用于招聘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特殊教育学校(开智学校)教师2名
1. 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 学历类别: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 专业:特殊教育。
4. 具有教师资格证。
5. 不招聘本辖区在编教师。
(三)幼儿园教师15名
1. 应、往届毕业生13名。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学历类别及要求:报考城区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是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农村幼儿园教师岗位应是全日制或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学历为国民教育系列的考生,必须在2015年 4月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3)专业:学前教育,幼儿教育。
(4)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5)不招聘本辖区在编教师。
【友情提示:2015年事业单位分类意见中延平区实验幼儿园和新城分园属涉及调整单位】
2.“原代课教师”2名。
(1)年龄:45周岁以下(196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学历:中专(含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
(3)专业:师范类专业。
(4)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若该岗位出现空缺,则空缺岗位用于招聘全日制或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四)其他事项
1. 若招考岗位出现空缺,则按体育、音乐、美术、科学、信息、英语、数学、语文的学科顺序逐科逐个安排空缺岗位。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3. 实行服务期承诺制度。凡应聘延平区属学校教师,其服务期为5年。5年内不得调动及参加其他岗位招聘考试。
4. 凡应聘到城区学校任教的教师,5年服务期内必须下乡支教2年以上。
二、报名办法
1.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统一由应聘者本人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5年3月30日8:00(系统开启)至4月5日17:30(系统关闭),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逾期不再受理。每位报考人员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市、区)。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区教育局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将派专人负责报考人员政策咨询并及时通过网络进行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初审。
“原代课教师”在报名前需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所在代课学校代课证明以及1998年前领取代课工资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或其他佐证材料到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合格后,方可按上述要求上网报名。审核时间:3月25—27日。
2. 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4月20日8:00(系统开启)至4月25日17:30(系统关闭))通过网络报考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报考者进入考点的凭证。
3.加分手续办理: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2015年8月31日前)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办理时间:5月6—8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经初审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将在南平延平教育网(http://www.npypjy.com)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