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校:
根据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发展需要,经县委教育工委和县教育局研究,并报请县政府同意,2014年秋季将从农村选调34名教师补充到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为规范有序地做好选调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调范围、名额及学科
1、选调
城区中学选调24名,面向农村中学在职教师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的小学在职教师选调。具体为:一中语文1名、英语2名(六级以上)、音乐1名;二中语文3名(关系调入,笔试后2名拟安排实小支教2年)、数学4名(关系调入,笔试后2名安排实小支教2年)、地理1名;三中语文4名(关系调入,笔试后2名拟安排南门小学支教2年)、数学3名(关系调入,笔试后2名拟安排南门小学支教2年)、政治1名、历史1名、体育1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物理1名、音乐1名。
城区小学选调10名,面向农村小学在职教师和第一学历为中专学校毕业的农村中学在职教师选调,具体为:实小语文1名、美术1名、体育1名;南小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1名;星小音乐1名。
通过选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仍不能满足开课需求的,采用交流的形式进一步解决,总数额不超过16名。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条件
1、为人师表、敬业爱岗、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奉献拼搏、积极工作、表现良好。
2、中学教师选调要求:(1)工龄:全日制本科毕业的教师,2012年9月(含9月)以前参加工作;其他教师2009年9月(含9月)以前参加工作。(2)学历:本科及以上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大专或本科学历中应有一个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3)教师资格证: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4)普通话水平: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需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其它学科教师需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
小学教师选调要求:(1)工龄:全日制本科毕业的教师,2012年9月(含9月)以前参加工作;其他教师2009年9月(含9月)以前参加工作。(2)学历: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中专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应有一个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3)教师资格证: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4)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师需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其它岗位需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
(二)否决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调:
1、2013-2014学年度病、事假累计达30天及以上的;
2、2013-2014学年度擅自离(脱)岗7天以上的;
3、有违规违纪行为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有违反国家计生政策、治安管理条例的(需出具计生部门、综治部门证明)。
5、凡2013—2014学年已在城区交流学习的教师,若符合选调条件,可参加选调考试。
6、2014年春季从农村选调到城郊及平原区学校任教的小学英语、信息技术教师暂不能参加选调考试。
三、报名事项
凡符合条件报名申请选调的教师,统一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参加2014年秋季全省教师招聘考试(同试卷)。考试结束后,按照对应学科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选调,分数高者优先选择学校和岗位。
(一)报考岗位及学科
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学科,必须按所学专业报考相应学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参照《2011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执行。
(二)报名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考]专栏”,于2014年3月17日8:00(系统开启)至3月23日17:30(系统关闭),选择“委托考试模块”进行注册、登录、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者有虚假行为,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报考人员是否具备选调资格以“选调资格审查”阶段确认为准。
(三)报考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局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费的收取,报考人员应在3月23日17:30前上网报名和上网缴费。
四、考试事项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再进行面试。
(一)笔试科目安排
报考选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2014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相应学科《专业知识》考试,笔试成绩即为《专业知识》成绩。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没有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考生本人应于2014年4月7日8:00(系统开启)--12日17:30(系统关闭)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三)笔试时间
《专业知识》考试于2014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举行,考生应于头一天下午到考点熟悉考场。参加笔试的人员必须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进入考场。
(四)笔试地点
南平市区,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成绩公布
2014年4月30日起,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笔试成绩。参加报考的人员请自行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eeafj.cn/)”,凭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双重验证后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六)考试纪律
1、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书本资料等可能影响公正考试的用品参加考试。考试纪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违规违纪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上课期间任何教师不得因复习备考而脱离工作岗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若发现此类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五、选调资格审查
选调资格审查时,必须持有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视为学历、教师资格证不符合选调要求。
若教师资格证未标明学科的,以报考人员最后一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上标明的职称学科为准;若上述证书和材料还无法认定的,则以近五年年度考核表中填写的任教时间最长的学科为准。
根据各学科选调名额,同一学科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用。入围选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7月2日正常上班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审核时,应按以下顺序叠放、整理需要上交的材料:
(1)由本人签名确认的《专业知识》成绩;
(2)由本人签名确认的网上报名表;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学校出具的出勤情况证明材料。
(7)计生及综治、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写的信息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取得证件、证明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六、选调办法
(一)计划安排选调的人员名单在“政和教育之窗(www.fjzhjy.cn)”公示5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照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根据选调岗位名额择优依次选调,分数高者优先选择用人学校。
(二)在学科指标限额内,笔试成绩相同者,根据2009年9月及以后获奖类别和级别按以下顺序择优选调:
1、教育部及省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2、省教育厅及市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3、市教育局及县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4、县教育局及乡镇党委、政府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获得综合性表彰级别高者优先选调;若综合性表彰级别相同时,次数多者优先选调;若参照以上条件后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以参加工作年限为依据,工龄长者优先选调。综合性表彰荣誉为:优秀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先进)党务工作者。
(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因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在同学科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被选调的教师于2014年秋季开学前办理相关调动手续。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招聘和调动人员岗位聘用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南人综[2011]153号文)精神,被选调教师的岗位聘任按照用人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政和县教育局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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