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市直中小学校正常教学对师资的需要,根据闽教人[2015]13号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市直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15年莆田市市直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本省,2015年3月30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3年、2014年、2015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序号 |
学校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 业 |
教师资格 |
普通话 |
1 |
莆田市外国语学校 |
中学政治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
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类或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
二级乙等及以上 |
2 |
莆田市外国语学校 |
中学历史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
历史学类 |
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
二级乙等及以上 |
3 |
莆田市外国语学校 |
中学 地理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
地理科学类 |
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
二级乙等及以上 |
4 |
莆田市外国语学校 |
中学物理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
物理学类 |
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
二级乙等及以上 |
5 |
莆田市外国语学校 |
中学化学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
化学类 |
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
二级乙等及以上 |
6 |
莆田市外国语学校 |
中学信息技术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
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
高级中学信息技术教师资格证书 |
二级乙等及以上 |
7 |
仙游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
小学语文教师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
二级甲等以上 |
8 |
仙游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
小学数学教师 |
3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
二级乙等及以上 |
9 |
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 |
小学语文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
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学科教学(语文)、小学教育 |
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
二级甲等以上 |
10 |
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 |
小学数学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
学科教学(数学)、数学教育、小学教育 |
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
二级乙等及以上 |
11 |
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 |
小学体育教师 |
3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
体育学类 |
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
二级乙等及以上 |
12 |
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 |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
现代教育技术,网站建设与开发,计算机系统维护,教育技术学 |
小学及以上信息技术教师资格 |
二级乙等及以上 |
备注:专业设定依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 |
其他条件要求: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等,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由莆田市教育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具体招聘工作由莆田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莆田市公务员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莆田市教育局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4月5日。
2、报名方式与收费: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方式,请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教师招考专栏。
3、资格初审: 由莆田市教育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4、注意事项:笔试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只能报考一个学段学科)。
(二)笔试
1、笔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后,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岗位招考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公布,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笔试时间与地点:4月26日,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2010]7号有关文件执行。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
4、笔试加分: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等3个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2)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拟加分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加分受理时间在市教育信息网另行公告通知,敬请考生及时关注,逾期不再受理)向市教育局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网站予以公示。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进入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予以该岗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放弃或资格不符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资格审核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面试人选须随带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届时,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的,可先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此审核为准。在严格审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审核的严肃性。
资格审核事项届时另行通知(在市教育信息网公告和电话通知,下同)。资格审核通过者当场发给面试证,考生凭面试证、有效身份证明入闱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由同一批面试评委面试,并在当天内完成,采取课堂片断教学方式进行。
(1)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中学政治、中学历史、中学地理、中学物理、中学化学等学科采取课堂片断教学方式进行。
(2)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采取课堂片断教学和专业技能测试(制作教案电子文档)相结合方式进行。
(3)小学体育学科采取课堂片断教学和专业技能测试(制作教案电子文档)相结合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