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普高教师公告
为适应高中学校发展需要,改善和优化全市高中学校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普高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高教师。招聘方案已经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招聘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三)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含硕本阶段)对口。
二、招聘条件和专业
(一)招聘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的2015年应届硕士研究毕业生,且本科为“211工程、985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硕本专业一致。
2.“211工程、985工程”等全国知名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的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及信息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各1名。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公开招聘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时间:2015年3月13日(星期五)下午13:00—16:30。
2.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新体育馆(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01号)。
3.要求:
报名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户口簿、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各学科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
(2)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留学的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谈和考核的形式进行,根据面谈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时间、地点现场报名时通知。
(三)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所招聘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安排到嵊州市教体系统下属普高学校工作。
四、有关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按《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嵊政办〔2005〕164号)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二)拟聘用人员于2015年8月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技能证书等到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弄虚作假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的非师范院校毕业的教师,教师资格证允许聘用后两年内取得。聘用后两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根据嵊市委办发[2013]119号文件规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5年内不得调动。
五、其他
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031206(市教体局人事科)。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