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为满足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赴院校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0名。招聘方案已经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招聘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人数、专业条件
学 科 |
招聘 人数 |
专业条件 |
学前教育 |
10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的2015年应届硕士研究毕业生,硕本专业一致。 (2)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0日(星期三)上午9:00 —12:00 。
2.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杭州市文二路125号)
3.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户口簿、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各学科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
(2)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留学的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采取技能测试、特长展示和面谈考核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时间、地点现场报名时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及相关程序执行。
五、考察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所招聘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安排到嵊州市教体系统下属幼儿园工作。
七、有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嵊政办〔2005〕164号)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根据嵊市委办发[2013]119号文件规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5年内不得调动。
八、其他
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3332036(市教体局人事科)。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4年11月28日